天津严查特设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获证单位证后监管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持证单位持续满足许可条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16年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了对108家(次)获证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并于近日发布了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证后监督抽查是对已获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获证单位是否持续满足行政许可条件进行的监督抽查。内容包括:获证单位的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设备、工作)质量。为进一步保证抽查工作的公平、公正,监督抽查采用计算机双随机方式确定专家组人选和被抽查单位。同时要求抽查过程必须由获证单位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在对该市108家(次)特种设备获证单位进行的证后监督抽查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3家;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4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0家;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单位3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7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7家;充装单位21家(含移动式充装);气瓶检验单位3家;安全阀校验单位3家;两工地检验机构2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30家;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8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4家;游乐设施安装维修单位1家;场(厂)内机动车维修2家。监督抽查组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对获证单位的监督抽查,重点对获证单位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产品(设备、工作)质量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从监督抽查结果看,大部分被抽查单位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从事特种设备生产、充装、检验活动,产品(设备、工作)质量能够得到保证;但也有部分单位在获证期间,资源条件下降,质量保证体系执行不到位,产品(设备、工作)质量下降,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要求。
对获证单位证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抽查报告》记载的问题,督促获证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逐项确认。2016年度开展证后监督抽查工作以来,陆续注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8家9张证书;完成整改确认96家(次),整改问题600余项;3家获证单位整改确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下一步,各区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的源头监管,根据职责分工,对监督抽查中存在问题的获证单位整改情况及时确认。同时,结合证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获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记者姚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