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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石家庄“监管+服务”助力企业创名优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23
    来源:
    根据全省实施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精神,河北石家庄市质监局找准服务企业申报省名牌、省优质产品这一重要切入点,采取“监管+服务”的方式主动履职,有力推动全市企业申报省名牌、省名优产品工作。

    据了解,2017年,省优质产品申报企业应提供申报产品当年或前一年省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监督检验报告或由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抽样委托市级以上质检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省名牌申报企业须提交申报产品2017年或2016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报告。申报产品无近两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的,由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负责按相关标准进行抽样、封样,可由申报企业送具有法定资质的市级以上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提前到我们企业来抽查,及时为我们提供报告,既给我们企业节约了时间,又节约了成本。”这是通过检查获得报告的企业一致心声。从即日起至8月20日,该局对申报2017年度省级名优产品的企业进行监督抽查,抽查的范围为列入2017年争创省级名优产品目录的工业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级计划抽查争创省级名优产品(工业、食品相关产品)60个批次。争创省级名优产品(工业、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任务由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河北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承担。(通讯员焦 强)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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