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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安徽省马鞍山市着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8-28
    来源:

    8月15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马鞍山市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成员单位实施。马鞍山市质监局将结合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电梯安全整治。

    近年来,马鞍山市在电梯监管方式和工作机制上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手段,积极推进依法管理,建立、健全协调机制。2014年马鞍山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马鞍山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清晰界定和明确责任。2015年3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由各县区政府、相关市直单位等27家部门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格局。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目前,三县三区均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全覆盖。马鞍山市质监局积极推动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以市特种设备联席会议名义对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项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压实了县区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

    据了解,截至2017年7月底,马鞍山市注册在用电梯已达8718台(其中,乘客电梯7238台,载货电梯423台,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709台,其他类型电梯348台)。

    据马鞍山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范围是全市行政区域内在用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工作重点包括自查、专项检查、“三无”(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电梯排查等。自查阶段,由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负责,以电梯及自动扶梯集中的住宅小区、车站、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和休闲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逐台排查;对在用电梯的制动器、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超载保护、门系统、紧急报警装置,自动扶梯制动距离、超速防逆转开关、梯级下陷等重点安全部位开展自查,查清问题;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用电梯的安全运行。专项检查阶段,由县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三无”电梯排查治理仍由县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梳理出的“三无电梯”及“10-15年及15年以上老旧电梯”安全状况的检查,建立台账,重点监控;对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电梯,依据《安徽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落实使用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电梯,责成使用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电梯,要依法予以封停,不得投入使用;同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该市还建立了电梯维保单位备案考核和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每年发布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白皮书》,为科学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努力发挥相关社会组织作用,提升社会监督的有效性。通过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快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执法平台和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通过“智慧质监”的运用,提高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率和水平。(杨思思 记者李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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