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底线深化改革
坚定不移持续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事业发展
——在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与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宣贯会上的报告
(2016年8月30日)
贾国栋
同志们:
经总局批准,我们在北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与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宣贯会,主要任务是,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质检系统2016年上半年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分析当前特种设备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点难点问题,对下半年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通过认真贯彻顶层设计方案,促进全年工作任务落实。总局领导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陈钢副局长亲自与会,一会儿还要做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会议安排,我讲3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全系统紧密围绕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按照“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深化三大战役,推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治特,夯实基础工作,各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深化三大战役。
第一,扎实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今年,总局决定在2015年电梯大会战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目的就是巩固电梯大会战工作成果,继续做好大会战建档问题电梯后续监管和服务工作,加快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上半年,在全系统的努力下,取得了显著工作成效。一是《电梯安全条例》列入国务院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研究项目,特设局联合法规司成立了工作组,并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结合国内电梯恶劣使用工况及事故情况,及时颁布了《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提出了更严技术要求。二是组织开展了“电梯企业维保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活动”,引导企业进一步提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截止7月底,各地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50宗,整治隐患电梯33072台,完成攻坚战整治任务79%,剩下的6506台正在整改中,其中挂牌督办的2245台。四是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从2015年底15个城市快速扩展到92个城市,其中12个城市与总局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实现数据上传,19个省开通应急专用号码。各地积极主动作为,创新手段方法,亮点颇多。如北京打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通道,破解超大型城市住宅电梯“老龄化”难题;贵州运用大数据云平台,推进电梯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并在六盘水市创造性地开展了“电梯安全管理示范区”活动;江苏、陕西、贵州等在全省建设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江苏成立了省级电梯故障数据处理分析中心,实现与总局平台数据的互联互通。
第二,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国务院《2016年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明确了质检部门的工作任务,我们主要负责组织制定相关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依法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监督检查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上半年,一是启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则》等两个安全技术规范修订,组织开展了《埋地钢质管道检验导则》等9项国家标准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压力管道规范标准。二是制定了检验检测工作指导文件,我局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中央企业,争取联合发文。三是认真组织实施检验检测,上半年全国共监督检验油气输送管道4207公里,定期检验7431公里,今年攻坚战的目标是检验率达到80%,目前已达68%。各地积极落实总局部署,上海、湖南、四川等地大力推进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攻坚工作,油气输送管道检验率达到80%以上;海南省提前完成隐患整治任务,实现油气输送管道检验率100%。
第三,继续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一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协调沟通,起草制定《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二是为加快推进重点地区节能工作,研究制订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试点方案》。三是研究制定了新的工业锅炉能效指标,大幅提高对小型燃煤锅炉的能效准入要求,推动锅炉产品结构调整。四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加快推进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组织开展中美锅炉能效测试标准对比研究,形成了中方正式意见,得到美方高度关注。五是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推动将锅炉、热交换器、电梯等列入节能产品减税范围。
(二)推进改革创新。
一是谋划“十三五”事业发展。积极争取将特种设备工作纳入了《中国制造2025》相关配套文件、《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国务院政策文件及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国家重点规划,特种设备在国家安全与发展大局作用日益凸显;认真落实年初工作计划,研究制定顶层设计方案的配套措施,成立了法规标准化化清理、行政许可改革、检验改革、电梯改革等四个小组推进改革创新。二是与国务院审改办沟通,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和检验检测机构核准鉴定评审、特种设备人员资格认定考试转为技术性服务,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收费标准立项。三是落实国务院“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采取“一单、两库、一细则”方式,启动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证后抽查,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的监督。各地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改革,湖北在黄冈市开展质监窗口建设和行政流程再造试点工作,对省市县三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全部纳入信息化流程,实现了让企业“走最短的路、办最快的事、进最近的门”。甘肃按照顶层设计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检验改革,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由省编办批准成立了技术检查机构。
(三)坚持依法治特。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定完成了《客运索道安全监察规定》等部门规章,第一部安全技术规范大规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实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等大规范整合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落实国务院标准化改革工作方案,组织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特种设备强制性国家标准由79项整合精简为9项;对不属于质检总局整合范围、但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强制性标准提出了清理建议;通过整合精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协调机制。各地加大法制建设力度,新疆、湖北等地陆续颁布实施了电梯规章,截至2016年7月,全国各地对电梯专门制定地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达到54部,特种设备安全逐步从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工作。
(四)夯实基础工作。
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完成了“特种设备信息舆情监测系统”、“特种设备信息化专家库”、“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系统”建设;推动“全国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电梯故障数据统计分析平台”建设,在上海、江苏、重庆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运用二维码等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试点。二是加强服务保障。协调中国特检院做好上海迪士尼项目设备检验工作,支持上海开展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试点;协调浙江周边省市及中国特检院、国家索检中心等检验机构,调动各方技术专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全力支持浙江质监部门做好G20峰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发文支持湖北等相关省市积极做好特种设备水灾安全防范,组织受损电梯抢修,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走近特种设备”主题宣传活动,邀请中央主流媒体实地考察了解特种设备制造、使用、管理等过程,央视、央广、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等多次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了客观准确的新闻报导;以“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联合中特促进会、北京局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小学生命题绘画征集活动”,并应用于电梯安全宣传周宣传海报,引导媒体、公众理性看待特种设备安全,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的良好氛围。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分析
上半年,在全系统共同努力下,全国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稳定。2016年1-7月,全国通过事故管理系统上报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00起,同比减少27起,下降21.26%;死亡111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13.95%;受伤72人,同比减少91人,下降55.83%,事故总体情况稳中有降。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今年上半年,4月13日,广东东莞发生了门式起重机倒塌事故,导致18人死亡;8月11日,湖北当阳发生高压蒸汽管道爆炸事故,导致22人死亡、4人受伤。这两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都为我们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举一反三,不能有丝毫马虎大意。
安全向来是底线、红线,是稳定和发展的前提。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突出强调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如何在经济下行的形势下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是摆在我们每个人面前的重大课题,必须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在这里,针对当前的复杂严峻形势,我着重强调以下两点。
一是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要求不断提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长,并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比如,我国电梯每年以20%的速度保持增长,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量均为世界第一,已成为运输量第一的垂直交通工具,每天运送乘客达到几亿人次;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旅游业已成为拉动经济的综合性产业,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承担着满足人们旅游休闲需求、提升生活品质的重要使命。这些特种设备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在紧密相关,并且涉及公共安全和城市管理,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引起社会较大关注,甚至演变成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容忍度越来越低,已经从保障安全的基本要求,向提高可靠性、舒适性的更高安全保障和服务要求转变。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下大力气严守底线、保障安全。同时,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理解支持,把社会对特种设备的高度关注转化为推动重点难点工作的契机,切实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特种设备改革的自身要求日益紧迫。国务院明确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我们要认真思考,现行的许可、检验是不是还有较大下降空间?目前,从监管体制来看,各地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质监体制改革,绝大部分省级以下质监部门取消了垂管,大部分区县和一部分地市的监管部门实行了“二合一”、“三合一”甚至“N合一”,特种设备领域补充了大量人员,如何理顺与当地党委政府关系、提升基层人员监管能力水平,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考验;从监管模式来看,国务院提出要大力推行综合执法、“双随机”抽查等新要求,我们如何考虑各类设备的公共性和风险程度,理顺综合执法与专项监察的关系、将“双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实施分类监管,必须拿出有效的可行办法;从激励机制来看,在改革倒逼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的形势下,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需要我们研究解决。比如,部分地区取消检验收费后,检验机构开展检验的积极性降低,人机不匹配凸显,传统的激励机制失灵,如何继续保证检验质量和时效性需要抓紧研究。此外,现行的追责机制导致行政风险不断增加,对基层监管人员产生了较大影响,导致人员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懂业务、会执法的人员轮岗比较频繁,存在在岗人员不敢去现场监察、害怕事故调查的现象,个别人员甚至在安全监察人员考试中故意不通过,基层监管压力和难度不断加大。
面对当前形势,总局在今年上半年及时出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为解决这些问题指明了改革方向。顶层设计方案的核心就是要理清各相关方的职责边界,优化配置监管资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案下发给各地已经有一段时间,今天我们又再次召开会议进行推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抓紧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措施,按照顶层设计方案的总体目标与方向,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改革,降低制度性成本;以改革促进监管效能提升,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
今年的各项工作,年初工作会上已经作了全面部署,下半年,一方面要对照工作要点,继续综合运用战略思维与系统思想,按照“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另一方面,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变化和中央新的工作要求,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认真贯彻总局半年工作会议和树平局长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在此,我主要就当前几项重点工作和改革举措,再强调几点。
(一)严守安全底线,防范事故风险。
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加强风险防控、做好“两防”(防重特大事故、防重大社会影响事件)仍是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特种设备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做好汛期和恶劣天气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高风险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明电《关于近日发生的两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部署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切实防范事故风险。各地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加强风险防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守安全底线。下半年,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企业这个责任主体,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不断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汛期、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和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重要活动、重大工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强电力、化工、冶金、旅游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察,开展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治理,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要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继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体系研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专家库整合工作,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技委、专业委和事故应急专家库的技术优势,解决行业关键问题。
(二)推进“三大战役”,全面完成攻坚。
“三大战役”从整体上来看,上半年工作推进顺利,总体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下半年,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进度安排,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一,全面完成电梯安全攻坚。继去年电梯大会战后,今年总局又确定继续开展电梯安全攻坚战,并作为总局的重点工作任务来抓,足以看到总局党组对电梯工作的重视。目前全国总体进展顺利,但存在各地进度不一的情况,部分省份进展缓慢,隐患整治任务完成不到40%。下半年,各地要攻坚克难,加快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进度,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依法封停,对“三无”电梯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全面完成建档问题电梯隐患整治工作,防范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快构建长效机制,一是推动立法研究,着力解决难点问题。通过推动《电梯安全条例》立法研究,对电梯安全监管长期存在的问题,从法制层面和制度设计上予以解决,例如明确安全主体责任、畅通老旧电梯更新资金渠道、建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二是加强技术攻关,打造最严法规标准。要借鉴欧盟、美国等国际先进标准,结合我国电梯特殊使用环境和工况,并汲取典型事故教训,对近10年的电梯典型事故、故障进行梳理分析,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保、使用等各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提出影响电梯安全核心问题的系统解决方案;通过修订完善安全技术规范,凝练出电梯安全技术基本要求,打造适应中国国情的最为严格的电梯法规标准体系,从本质上提升电梯安全水平。三是完善应急平台,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加快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还没有建设的省市要拟定建设方案,启动建设工作;已经建设应急平台的,要加快在全省推广覆盖。四是推进改革试点,探索监管新模式。在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的同时,按照“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精神,对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的一些新思路,选择一些地方先行先试,在试点中不断总结完善,为全面推广和纳入《电梯安全条例》创造条件。
第二,扎实推进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已经进入攻坚战的关键阶段,需要统筹协调的重点难点也越来越多,深层次的矛盾问题日益突出,整治攻坚任务异常艰巨。下半年,一是继续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检测工作。二是针对管道技术标准缺失滞后、部分规定和制度要求难以落实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关键技术研究,全面修订油气输送管道检验安全技术规范,提高内检测、外检测及评价技术要求,加大规范和标准的协调力度。三是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既定目标推进检验检测工作,实现油气输送管道检验率达到80%。
第三,继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了我们新的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地不能把它当作工作负担,而是要充分认识节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质监部门在经济社会领域的作用。下半年,一是继续推进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特别是督促各地按时完成锅炉能效普查等任务,并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开展试点;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颁布《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三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遴选高效锅炉,联合发布高效节能锅炉推广目录(第二批),颁布新的工业锅炉能效指标,大幅提高小型锅炉准入门槛,以指标引领锅炉行业提质增效升级;四是加快完善电梯、换热器能效评价方法和指标,配合节能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促进高效特种设备推广和相关行业发展;五是积极推动将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总体部署。
(三)落实顶层设计,推进改革进程。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企业、政府、检验机构、社会组织等不同主体,涉及国家、省、市县等不同层级,涉及体制、机制、法制等不同层面,必须综合运用战略思维和系统思想,正确处理好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做到统筹协调。因此,必须从法律层面明晰各相关方主体的责任边界,建立起权责一致的共治体系,并在厘清责任边界的基础上,对各类设备、各个环节实施分类监管,优化配置行政许可、检验检测等行政资源。
为了加快推进改革进程,全面落实顶层设计方案,按照年初工作会要求,特种设备局在2013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转变研究小组的基础上,组织成立了四个小组,分别从法规标准优化清理、行政许可改革、检验改革、电梯改革四个方面,组织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在中观微观层面落实顶层设计要求。其中,法规标准优化清理是整个安全监管改革的“纲”,通过开展法规标准优化清理,厘清各方责任边界,确保安全监管改革各方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行政许可改革和检验改革是整个安全监管改革的两个“目”,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电梯改革是整个安全监管改革的一个关键“点”,通过在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电梯领域推行改革,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的全面推进打下良好基础。四项改革任务是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密不可分,要同步推进,紧密协调。下面,我把四项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具体情况四个小组还要和大家做深入交流。
第一,法规标准优化清理。其目的是厘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边界,这也是顶层设计方案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之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边界不清晰的主要原因,就在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交叉、矛盾甚至不一致等问题,而我们对相关部门法律法规研究不足,因部门职能交叉导致被动问责情形时有发生。在天津港“8?12”事故后,天津局做了深入的研究思考,认真分析了厂内机动车辆、移动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问题,梳理了涉及的多个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比如,港区内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既要在某个作业区内运行,又要通过港区内的公路,使它既具备特种设备属性又具备普通机动车辆属性;又如,承装危化品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安监、交通等部门也有相应的监管职责;再如,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管,涉及能源、安监、住建等多个部门。我们要认真研究各部门的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边界,有效规避我们潜在的责任风险。
法规标准优化清理,一是要确定特种设备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目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步明确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尤其是明确基层监管人员的职责边界,尽量做到“尽职免责”。二是要梳理外部门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厘清各相关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职责,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交叉等问题。三是要为改革奠定法制基础,通过优化清理法规标准,修改、废止不适应的安全规范,确保所有改革举措在法治轨道运行。省级及以下监管部门也要认真梳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厘清监管职责。
第二,行政许可改革。其目的是使政府回归监督与服务的本位,将市场主体能够自主调节、自律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这也是厘清职责边界、体现“放管服”要求的具体举措。目前,特种设备许可项目过多、许可流程复杂、许可级别过繁以及鉴定评审缺乏有效监督、发证机关权责不对等等问题日益突出,给各级监察机构工作带来极大困扰。推进行政许可改革,必须在保证和提高产品安全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着重考虑如何利用好第三方检验机构、行业协学会的质量信用传递作用。
行政许可改革,一是在生产环节,短期内可以采取取消、下放、精简合并等方式,长期来看,必须通过改变准入方式来实现;在使用环节,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分类监管。二是要对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大幅精简合并,推动检验检测人员资格改为国家职业资格认定。三是各地要进一步简化申请、换证等行政许可程序,大力推行网上审批等电子化流程,切实降低制度性成本。
第三,检验改革。这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的重点、难点,全行业和全社会都高度关注。此项改革成功与否,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到我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事业的整体发展,我们必须积极稳妥推进,认真落实国办8号文件、总局86号文件和91号文件的各项要求,深入研究推进的措施和方法步骤。
检验改革,一是对于八大类设备,要按照公共性、风险程度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个要素,生产和使用两个环节,分别确定检验的性质和定位,分类推进改革。二是要通过调项目、延周期、降收费等方式,修改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显著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制定完善特检机构(包括集团)的核准条件和准入办法,各地也要积极推动特检机构整合改革,按照顶层设计方案要求,加快技术检查机构设置和特检集团组建进程。
第四,电梯改革。其目的是顺应社会各方期待,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进一步保障安全、服务民生,并为整个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尝试。电梯安全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既有法律法规方面的空白,也有体制机制不顺畅的因素。电梯安全工作已经成为复杂的社会治理范畴,是跨行业、跨部门的问题,需要不断完善法制、健全体制、创新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和安委会的领导协调,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
电梯改革,一是要厘清各方责任和义务,构建权责一致、利益均衡的责任链条。二是要完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电梯安全条例》,打造最严格的法规标准。三是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部门合作,推进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形成。四是要主动改革监管模式,综合运用市场化机制、信息化手段,总局将积极推动各地改革试点,促进电梯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四)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事业发展。
当前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改革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我们的改革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之多也前所未有。越是在这样的关键时期,越是要坚定信心,沉着稳定,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接受中央专项巡视为契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要狠抓工作落实,严格加强监管,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对人民极度负责的精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二是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要勇于创新,敢于变革,在顶层设计方案指引下,牢固树立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主动作为,坚定不移继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三是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要继续弘扬“四特”精神,按照抓业务抓队伍“两手抓”、管行业管行风“一岗双责”的要求,防范廉政风险。四是进一步增强团结意识,要坚持上下一条心,全国一盘棋,加强中央与地方沟通协调,互相理解支持,凝心聚力共谋改革发展大计。总之,目前各地在推进改革创新方面都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对于各地开展改革试点,总局的态度是明确的,是支持的,但无论怎样改革,都不能偏离顶层设计方案确定的方向,比如在设立技术检查机构等方面,这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的基本要求。
同志们,下半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保安全底线容不得半点放松,改革压力愈发紧迫,我们必须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团结一心,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特种设备安全事业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按照总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本次会议陈钢副局长的讲话要求,踏实、认真、负责地完成好我们的全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