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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州市政府对标准化改革工作进行分工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9-13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协同有序推进宿州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2017-2018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近日宿州市政府对各相关部门在标准化改革中承担的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

    宿州市政府共提出十项重点任务分工,一是严格执行统一的强制性地方标准,由市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是做好推荐性地方标准修订、转化和废止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进一步放开搞活企业标准,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是增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是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活动,由市质监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是提升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市质监督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是强化政策保障措施,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九是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是强化标准化经费保障,由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宿州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实施情况由市质监局负责定期报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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