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云南勐腊多举措促进原产地优惠政策落实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9-13
    来源:

    今年1-8月,勐腊检验检疫局共对出口老挝的中国产品签发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8份,涉及金额159.85万美元,与去年相比批次增长7倍,货值增长11倍。

    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国货物出口到东盟国家,凡符合双方签订的优惠关税的有关规定,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就可获得减免关税的最大优惠待遇,但由于老挝国情的特殊性及自贸协定实施程度较低,造成此项签证工作开展缓慢,自2004年8月开展原产地证签证工作至2016年,仅对老挝签发过一份证书。近年来,勐腊局加大对老挝贸易往来企业原产地优惠政策的宣传,鼓励出口企业积极申领原产地证书,多举措促进优惠政策的落实:利用网站公告、检企微信群、公告栏、宣传册及电子显示屏不断地宣传原产地优惠政策,同时宣传内容也推陈出新;面向所辖区域内进出口企业召开原产地政策宣讲会,举例说明,使企业一目了然。开展“检验检疫干部企业行”活动,积极深入企业内部进行“一对一”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原产地优惠政策的认知度,以便其更好的利用。 (张杨丽) 《中国国门时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