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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项目及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库项目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7-09-15
    来源:

    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委、科技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建设质量强省、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四新四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1号)和《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47号)的要求,决定征集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项目及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库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工作要求

    (一)征集范围要求。

    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所属行业应当是行业规模大,主要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领先,且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主要行业有:山东省推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支持发展的高端装备制造、高端化工、信息产业等相关行业或产品;《<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动纲要》重点支持发展的10大装备制造业和10大特色优势行业;《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重点支持发展的4大新兴产业和18个传统优势行业;《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的意见》重点支持的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消费类行业。

    (二)征集项目要求。

    申报纳入“领跑者”项目库的项目,应当是主要指标在国内领先、全部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实施效益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品标准或技术标准。按照标准生产的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

    申报项目所包涵的技术指标应当是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且反映了产品的主要性能,代表了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标准应当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填报《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对所属行业、申报企业、企业标准、技术创新情况、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及先进性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

    (二)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填报《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库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推荐项目数量每市不得超过3个,并按推荐的优先顺序逐一填写。

    三、其他要求

    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做好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库项目和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将附件1、2、3(书面一份和电子版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

    联 系 人:相吉利 联系电话:0531-89012080

    电子邮件:xiangjl@12365.sd.cn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邮 编:250002

    附件:1.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申报表

    2.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项目推荐汇总表

    3.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库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委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2: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3: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库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关于征集2017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项目及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库项目的通知(扫描文件).pdf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