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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口岸查处一批违规包装的危化品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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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江苏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对一批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包装的出口正己基锂溶液,依法作出禁止出口、更换包装的处理,并移交特种钢瓶主管单位进行后续处理。
正己基锂溶液是易于自燃且遇水易放出易燃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运输时应用正确填充保护气的一类危险品包装,或者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特种气压钢瓶包装。这类特种气压钢瓶是八大类特种设备中的一种。为保障安全,我国对其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都有严格规定。经查该批产品净重1400千克,使用5个特种钢瓶包装,但是瓶身无任何钢印或标记,很可能由于未经检验或者性能不合格,导致运输中泄漏保护气体,进而引发生爆炸事故。
长期以来,连云港局严格按照质检总局和江苏检验检疫局关于危化品及包装检验监管相关文件的要求实施检验,注重从源头防微杜渐,切实保障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窦维伟 江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