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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量司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会议精神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
    发布时间:2017-09-19
    来源:

    9月18日,质检总局计量司召开全司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质量(上海)贺信和王勇国务委员重要讲话、第二届中国质量(上海)大会精神及质检总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司同志深入学习、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坚决把中央、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落实在质量提升的具体行动中,为建设质量强国夯实计量基础。

    全司同志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质量、计量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和中国质量大会的召开,都是中国质量工作和全国质检系统的大事,在中国质量发展史和计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充分体现了中央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的坚定决心,为全党确立了标杆,为全社会树立了榜样。

    会议强调,全系统计量部门要深刻领会《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大会的历史性意义,坚决把中央部署要求落实在质量提升的具体行动中,为夯实质量基础而战,为提升计量能力而战,为建设质量强国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全系统计量部门要抓紧学习,特别是对《指导意见》计量相关内容要认真研读,读深读透,全面地、深入地读懂和领会《指导意见》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实质,找出、找准计量工作的依据;要把计量工作落实到质检总局未来的工作分工中,计量司各处室和地方各省(市)质监局要抓紧落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落实责任,一个一个加以细化,确保贯彻落实要求到位、责任到人;计量司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要协同发力,要拓展性地思考2020年以后计量工作思路、方法,让《指导意见》这一历史性文件发挥历史性效果,要超前布局、科学规划未来一段时间的计量工作;要将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见诸行动,务求实效,以质量提升的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付一份合格满的答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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