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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新闻网:质检总局抽查120批次动力用煤产品 不合格15批次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
    发布时间:2017-10-10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2017年第2批动力用煤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20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动力用煤产品,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动力用煤产品的灰分、全硫、汞、砷、磷、氯、氟、发热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吕家坨矿业分公司、山西寿阳潞阳麦捷煤业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雅庄煤矿、山西平定古州东升阳胜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古山煤矿)、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家煤矿)、内蒙古兴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道清煤矿、吉林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山煤矿)、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分公司、湖南省煤业集团白山坪矿业有限公司、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韦家沟煤矿、韩城市大前双龙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氟含量、灰分项目。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