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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时间:2017-10-12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及《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文件精神,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要求,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工作,推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取得更大成效。经研究,中国标准化协会决定举办“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内容

    培训班将结合国家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化的形势,以及全国各地开展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实际,针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领域较新、人才缺乏、认识不足、把握不准等实际问题,培训内容聚焦在政府简政放权和公共服务要求、社会管理机构采用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提高标准化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一)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现状与发展;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化;

    (三)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的特点与实践;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

    (六)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

    (七)如何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八)相关国家标准解析;

    (九)案例分析。

    二、主讲教师

    标准化专家,主要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研究。

    三、适合对象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社会管理机构、公共服务中心;各省、市、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标准化人员;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等从事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人员;相关标准化工作人员。

    四、时间及地点

    1.2017年11月22日--25日(福建省平潭县)

    2.2017年12月27日--30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员单位按照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执行:

    副理事长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3人次;

    常务理事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2人次;

    理事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免培训费1人次;

    A类团体会员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享受1人次8折优惠;

    B类团体会员单位参加协会组织的国内培训每年享受1人次8.5折优惠。

    六、颁发证书

    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标准化协会统一印制的标准化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七、报名方法

    本次会议由中国标准化协会主办,黄山太平质量技术培训服务中心承办,学员自愿参加。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在培训班报到前一周,将参会代表回执传真或e-mail给会务组,以便安排会务和接待工作,自愿报名参加。

    会务组联系人:陆克龙 吕末枝

    会务组电话:0559-2192788 2192787 8537447

    13956261041 13855959563

    传真:0559-8510347

    邮箱:2113348159@qq.com

    中国标准化协会咨询电话:010-68487756

    联系人:肖志超15210830928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