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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皇岗口岸截获161公斤非法入境水果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0-13
    来源:

    日前,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一辆悬挂粤港两地车牌的入境小车上查获27箱日本产水果,重161.09公斤。该批水果包装完好,产地显示为日本静冈县、山梨县。由于该旅客未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审批材料,未按规定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有关规定,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该批水果作截留销毁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禁止携带水果进境,2011年日本福岛发生核泄漏事故后,质检总局发布公告,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等10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旅客出入境前应先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姚晓婷 练培淋)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