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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公布畜牧业地方标准评估清理结果和有关要求的通知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7-10-17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的要求,依据《山东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省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畜牧业领域的地方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了评估清理。经商山东省畜牧局,决定将评估清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鸡蛋中四环素类残留量的测定—酶联免疫吸附法》(DB37/T 602-2006)等173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保留有效。《崂山奶山羊》(DB37/T 071-1984)等50项地方标准(见附件2)纳入修订计划,由山东省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在2019年前完成修订工作。《种猪场免疫技术规范》(DB37/T 2383-2013)等56项地方标准予以废止(见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告2017年第11号)。《山东省畜牧业信息化业务标准规范》等10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3)予以废止。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畜牧标准清理结果表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