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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长春市质监局:加强督查督导 推动决策落实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0-17
    来源:
    督查督导工作是推动各项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抓实、抓好此项工作,近日,吉林长春市质监局成立督查督导工作办公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督导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为开启质监事业“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塑造一流形象”新征程提供保障服务。

    作为专门机构,长春市质监局督查督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市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家局、省局的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和质监局牵头组织的工作;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和绩效考核内容等。

    督查方式实行“一事一督、一会一督、一月一督,一督一报”的“四个一”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督查督导办公室对督查项目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报告。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督查信息》,开辟网站专栏公示等形式,对项目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对推进迟缓、推动不力的责任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单,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延误工作进度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组织处理,并将督查督导结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创先争优、绩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姜自友 徐丽媛 李云飞)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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