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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的通知

    作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0-19
    来源:

    国家标准委 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和《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发改高技〔2017〕1529号)部署,指导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国家标准委会同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现印发你们,请据此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工作,并及时反馈实施应用该国家标准草案发现的问题。

    国家标准委 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2017年9月22日

    附件:国家标准委 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国家标准草案的通知.pdf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