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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究出口食品农产品“智慧监管”模式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0-19
    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模式和结构不断调整优化,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也正发生着剧烈变化。信息化对推动检验检疫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当前检验检疫业务信息化落后于信息技术发展,笔者以出口食品农产品为视角,对以新技术提升履职能力,整合并分析业务数据,推动“智慧质检”建设展开研究。

    厦门检区年出口食品农产品超过100万吨、出口货值逾20亿美元,出口种类包括罐头、蔬菜、食用菌等十几个品种,出口市场涵盖美国、日本和欧盟等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当前通行的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模式主要依托电子监管系统,实施“风险评估、分类管理、电子监管”三位一体的“抽批检验”监管模式,即根据进口国要求、企业分类及产品风险特性,确定相应的抽批率,并结合企业诚信管理进行动态调整。虽然该模式与过去的“逐批成品检验”做法相比已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依然存在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管理模式滞后。该模式依然基于报检“批”进行抽检,把批次检验(检测)合格作为出口放行主要凭据。这种模式侧重于“检”,辅之以“管”,比之发达国家通行的以监管为主、检验验证的模式,较为落后。

    检验周期长。随着开放型经济的飞速发展,外贸出口对通关速度的需求与日俱增,而按照目前的模式,对于抽中批的检验流程一般包括企业自检、官方抽检、实验室检测、口岸抽批查验等环节,周期相对较长。尤其是实验室检测环节根据项目不同往往需要5~10天,这使得中小型出口食品企业更加难以承受。由于规模较小且质量控制有限,这类企业抽检比例相对较高,但其订单往往又以“短平快”为主,这就更加凸显了“争分夺秒”快速出货与“按部就班”检验放行之间的矛盾。

    检力不足。抽批检验虽然有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但随着企业数量逐年增多,品牌种类更加繁杂,出货周期越来越快,对检验监管的要求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检力不足的情况依然存在,影响了检验监管的效果。

    对此,笔者认为从以下3方面解决上述问题。

    推动全过程要素监管和风险预警移动端化、数据化。一方面,实施全程监控。把风险预警、风险监控、企业存档、信息查询、信息沟通汇聚于一个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对企业的实时监管,实现从原料种植养殖、加工到出口的全过程监管,提高对源头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外风险预警信息整理、研判与评估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国外通报信息查询平台及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向企业发出风险预警,真正做到早预警、早控制,指导企业规避出口风险。

    推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检验监管差异化。一方面强化企业质量管理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自检自控能力水平。根据企业产品和目标市场分类,制定发布《出口食品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自检自控技术指南》等作业指导书,要求企业建立符合目标市场要求的自检自控体系,从生产设备、检验设施、人员素质等各个方面建立标准化指标,对从原料到成品的各个环节详细检测并记录归档。加大业务指导、培训、检查力度,对企业自检自控体系,生产加工过程管控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另一方面,推动企业质量信用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按照“守信便利,失信惩戒”原则,从通关便利化、查验比例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检验监管措施,促使企业从“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助力企业实现便利通关。遵循“管得住、放得快”的原则,突出过程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只针对极少部分存在高风险隐患的出口食品农产品,实施临时性抽检,对于企业按要求自检自控合格的大部分产品实行“即报即放”,平均通关时长可缩短8-10天。此举能有效化解出口食品农产品保鲜期短、出货期紧等矛盾,企业能更灵活地争取国外订单,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智慧监管”基础在于平台建设,通过建立稳定的数据来源,改变以往缺乏互动、数据有来无回的“孤岛模式”。核心在于“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通过优化监管流程,最终实现“安全可控、高效通关”。(厦门漳州检验检疫局 刘顺国 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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