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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质监局试点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改革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10-24
    来源: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辽宁自贸区建设,自10月1日起,该局对沈阳、大连、营口三市的企业,除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外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由以前的“先核后证”调整为“先证后核”,专家现场核查程序从发证前改为发证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办证材料、核查内容大幅简化,企业拿到生产许可证从法定7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在此基础上,辽宁自贸区内企业由“一企多证”调整为“一企一证”,并可享受到期延续直接发证政策。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