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信披新标准实施 借钱要有征信报告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互金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T/NIFA 1—2017)团体标准。与此前的标准不同,新标准将强制性披露项由原来的65项增至109项,其中包括与投资者息息相关的网贷平台安全问题及借款人信息透明等问题。
平台停业、整顿、关闭情况均需披露
上述修改后的团体标准中,信息披露项为126项,较原标准增加了30项,其中强制性披露项由原来的65项增加至109项,鼓励性披露项由原来的31项减少至17项。
互金协会介绍,修订后的标准对从业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行业信息透明度将进一步提升。
近几年,中国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的同时暴露了一些风险。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拉开了监管整治的序幕。
据网贷之家的数据,目前已有3925家停业及问题网贷平台。
对于问题平台,新标准要求其应披露停业、整顿、关闭的原因和情况描述,对于处于破产程序的平台,也应及时对破产原因及进展等情况进行描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卫国认为,新标准的公布是积极的、更加精准的行业自律。对监管整个行业发展和投资者保护来说,都是好事。
借款人需提供收入及负债情况、征信报告等
新标准除对平台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作出规定外,也对借款人的信息审核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新标准要求不管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网贷平台借款时,均需经过数据脱敏处理的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借款人征信报告情况。若借款人无法提供征信报告,需向平台作出说明。对于自然人借款,还需说明自己的工作性质。
要求披露的借款人收入及负债情况,是指借款人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以及借款人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逾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而借款人征信报告情况,是指数据脱敏处理后,经借款人授权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成立的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中借款人的逾期情况。若借款人无法提供,则需进行说明。
业内人士告诉媒体,目前行业的现状大多是个人借款缺少央行征信,多是通过多家征信机构交叉验证信息。已有网贷平台的贷款申请条件中包含征信报告。在人人贷官网的借款页面中,已要求申请者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调查发现,一些投资者在投资时,对相关的监管条款、平台规范要求并无太多关注。曾在某国内知名网贷平台投资5万元的刘先生说,以前并不知道网贷平台需要定期披露哪些数据。
深入了解这次互金协会的新标准后,刘先生表示,觉得更安心了一些。当时因为风险大投资完后没有继续去投资,现在来看有个更加严格可靠的规定,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网贷平台需告示催收方式、关联方借款情况
针对此前曾引起争议的暴力催收问题,新标准要求平台应披露其采用的催收方式,包括机构自身催收方式与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催收方式,如短信、电话等。
与2016年的标准相比,新标准还要求平台应披露与平台具有关联关系的借款人通过平台撮合完成的借款总余额及总笔数,这意味着关联交易也将无处遁形。
所谓关联关系,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新标准也对从业机构的风险管理架构、风险评估流程和风险预警管理做出了要求,各平台需披露其各所涉部门参与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序及流转机制、对不同等级风险的预警标准及相应的处置措施。(本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