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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优化营商环境再推“九证合一”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0-25
    来源: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在原“五证合一”基础上,天津再推“九证合一”。

    一张张薄薄的证照,曾经是企业审批之累的“痛点”。2015年6月,天津实施药品零售企业“五证合一”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将过去需要向食药监、工商部门申领的5张许可证合并为一张《药品经营许可证》。

    为减少企业创业创新的制约和束缚,营造更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近日印发的《天津市加快推进“多证合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在原“五证合一”和刻制公章备案已合并登记的基础上,继续实现营业执照与天津检验检疫局发放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表》,市旅游局发放的《旅行社分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市市场监管委发放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市民委发放的《清真标志牌及清真食品备案证》9个证合并登记。

    《通知》明确表示,今后,天津将逐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部门间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最大限度整合、精简涉企证照,不断扩大“多证合一”覆盖范围。(周润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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