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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提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标准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01
    来源:

    新华社银川10月31日电(记者 杨稳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财政厅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大幅提高了自然灾害补助标准,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补助标准由每人5000元提高至1万元。

    同时,过渡期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标准由每人每天15元(救助期3个月)统一提高至每人每天30元(救助期3个月);提高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将一般受灾地区倒塌(含严重损坏)民房恢复重建户均补助标准由1.4万元提高至2.8万元,损坏人居住房维修补助标准由每间1000元提高至2000元,每年每户最高不超过6000元。

    此外,办法要求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补助标准,人均补助由250元统一提高到300元;提高因灾临时生活救助,市、县(区)可给予每个家庭每年2500元救助,乡(镇)政府可给予每个家庭每年1500元救助。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