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息化监管 筑牢安全大堤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质监局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新模式
日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传来好消息:经乌兰察布市机构编委会批准,在该市电梯远程监管应急处置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特种设备监管中心。通过设置专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进行信息平台建设以及给予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有力促进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的提升,这是乌兰察布市质监局大力探索特种设备监管新模式的一个缩影。
信息化让特种设备监管迈入“智慧”时代
乌兰察布市电梯远程监管应急处置平台经过两年的前期建设,现基本接近尾声,当前中心城区已有1100余台电梯接入平台监管,再过两个月,该平台将试运行,标志着全市电梯监管安全大步迈入“智慧管理”时代。
为了全面掌握中心城区电梯动态信息,乌兰察布市质监局组织市电梯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电梯基础信息进行录入,建立并完善电梯基础数据库。为发挥电梯远程监管应急处置平台的作用,该监管中心还制作了电梯网络分布图。为加强对电梯维保企业和维保人员的管理,乌兰察布市质监局定期召开全市电梯维保企业约谈会,组织维保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授课、事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让维保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电梯安全法律法规、日常维保方法、处理措施等,切实做到电梯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直都是质监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监管工作的盲区和死角,实现信息化监管是必然选择,也是必经之路。”乌兰察布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实现“人防”与“技防”的有效结合,为安全发展筑牢基石,这是乌兰察布市质监局探索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的重要一步。该局在电梯安全初步实现信息化监管后,以电梯远程监管应急处置平台为基础,积极探索其他特种设备的信息化监管。2017年上半年,在乌兰察布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原市电梯远程监管应急处置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机构,核定编制25人,内设锅炉安全与节能科、压力容器与管道科、特种设备机电科以及电梯远程监控科4个科室,专门监管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夯实了特种设备监管力量,对全市特种设备实施分类监管。通过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和人员力量的夯实,督察和指导旗县市区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全方位、全过程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严防特种设备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将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一步推动信息化监管,积极融入正在推进的‘智慧乌兰察布’建设体系,为‘平安乌兰察布’建设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安全大堤。”乌兰察布市质监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主动“借力”构建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随着乌兰察布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特种设备数量急剧攀升,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递增。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该市共有在用特种设备4.6352万台,其中锅炉436台,压力容器2760台,电梯3598部,起重机械137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60辆,客运索道3条,压力管道90.54公里,各类气瓶3.8008万只……面对严峻的安全监管形势,乌兰察布市质监局深知,“人机”矛盾是全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防范和杜绝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单靠现有的力量往往力不从心。
推动政府重视和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着力构建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和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大监管”工作机制,这是乌兰察布市质监局找到的破解之“道”。为此,他们主动向政府“借力”,积极争取乌兰察布市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视支持,及时向市政府和安委会汇报特种设备使用状况分析、重大隐患报告、专项整治行动等情况,并多次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特种设备监察工作,让市领导对特种设备安全从“感性认识”逐渐上升到“理性认识”。
2016年乌兰察布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意见》,在全市推行“特种设备监察部门专业监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清晰、多元共治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并从制度上要求“每个旗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数量应与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匹配”,全面加强了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建设。在今年的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乌兰察布市政府在市质监局成立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督察小组,对全市特种设备实行全覆盖督察,同时该局根据监管情况不定期专题研究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部署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监管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监管工作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为了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乌兰察布市质监局与安监、旅游、消防等部门主动联系、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将特种设备监管融入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依托主管部门实施最有效、最有力的安全监管,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
(张润坤 本报记者 李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