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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闲主体功能区服务质量规范》国家标准发布

    作者:工标网
    发布时间:2017-11-08
    来源:

    28日,在浙江丽水中国首届休闲度假大会上,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张灵光,发布了国家标准《休闲主体功能区服务质量规范》GB/T 34409-2017。

    休闲主体功能区,是指生态环境良好、休闲资源富集、服务设施完备、休闲业态丰富,具有较大的空间范围,边界清晰,以休闲消费和服务为主导功能的国土空间。本项标准深刻体现了综合标准化的理念,在休闲标准综合体的基础上形成,涵盖了各类休闲空间和业态,对各类环境的质量指标和各类业态的服务质量要求也进行了全面引用。

    该标准对区位交通、风景道、慢行绿道、停车场、公共交通等提出建设性要求,对节事活动、电力电信、给排水、标识和咨询、安全管理、卫生管理、智慧管理和服务、服务质量管理、休闲教育与培训等提出了基础性要求,对城乡休闲服务一体化提出了引导性要求。

    这项标准最为突出的特点,是对休闲空间与设施,包括公共休闲空间分类、中央休闲区、度假社区、旅游度假区、休闲乡村、休闲小镇、休闲露营地、旅游景区、社区休闲、休闲公园、休闲商业区、文化创意园区、文化场馆、运动场馆、健康养生场所、住宿设施、餐饮设施、娱乐设施等应该和适宜存在的各类休闲空间、场所和设施提出了规范性要求。这是一个休闲空间综合体、一个休闲业态聚集区的要求,空间和业态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标准数量超过20个。

    张灵光表示,以休闲为主体功能的国土资源聚集区,具备优良的休闲环境,聚集丰富的休闲业态,服务国民大众的休闲生活,顺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符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有益实践。《休闲主体功能区服务质量规范》国家标准,理念先进,生逢其时,假以时日,必有大益!

    据悉,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98)于2009年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是中国也是世界上首个从事休闲领域标准化的技术工作组织。截止到2017年10月,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完成3个国家质检公益性课题;组织制定国家标准23项,其中20项已经正式颁布。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