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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16年 “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

    国质检执〔2016〕204号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现将《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质检总局

    201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

    2015年,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战线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主动适应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新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大胆创新,积极推进“质检利剑”行动,狠抓大案要案严查彻办,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当前执法打假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近两年来查办质量违法案件的总体数量持续急剧下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的状况仍未根本扭转。为此,总局决定,2016年继续组织全国质检部门开展“质检利剑”行动,持续保持执法打假的高压态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有效的质量安全保障。

    一、行动目标

    认真贯彻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关于执法打假的总体要求,突出消费品重点,系统推进各类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打假,通过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增强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宣传力度和共治力度,使重点产品的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惩处,使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使互联网领域假冒伪劣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发挥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企业的效应,实现群众对质量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率有所下降,辖区内企业质量违法行为发生率有所下降,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精心组织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

    1. 围绕确保消费品安全,深入开展消费品“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尤其要对总局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中确定的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加强执法检查,严查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产品、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标识欺诈等违法行为。

    2. 围绕节能环保,深入开展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等“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轮胎、内饰、座椅、制动器衬片、行驶记录仪等产品为重点,对整车和配件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对汽柴油生产企业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查处汽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掺杂掺假、虚标标号和无证生产行为,查处用普通柴油冒充车用柴油违法行为。

    3. 围绕产业结构升级,深入开展建材“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以钢材、水泥、卫生陶瓷、电线电缆、防水卷材为重点,严查无证生产、不符合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严查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行为,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钢材的违法行为。

    4. 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深入开展农资“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伪造产品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无证生产等农资坑农害农质量违法行为。

    5. 围绕保障民生计量,深入开展加油机、电表、气表、水表“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查水、电、气经营者进行贸易结算的水表、电能表、燃气表,未经国家规定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周期检定合格、并在规定有效期内使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加油机作弊违法犯罪行为。

    在抓好上述五个专项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同时,要认真配合抓好“伪基站”“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二)着力推进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打假。

    1. 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执法专项行动。按照“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要求,以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家装建材等产品为重点,加大电子商务领域执法打假工作力度,查办一批电子商务领域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推进区域性电子商务产品落地查处工作,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2. 开展名优产品打假维权协作活动。加强全国电子商务产品打假维权协作网建设,健全打假维权协作工作机制,鼓励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电商平台企业加入协作网。发挥电子商务产品打假维权协作网的平台作用,通过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等相互协作,对电子商务领域假冒伪劣行为实施精准打击,维护广大消费者和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3. 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执法全国协查。严格执行《质量技术监督电子商务产品执法协查工作规范》(国质检执〔2016〕65号),加强技术手段应用和数据分析,加强跨区域多部门执法联动,做好属地查处工作。强化电子商务领域案件信息互通、证据材料转送、案件进程管理,促进案件线索和执法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流转,推动地区间、部门间执法证据互相采信,形成系统合力。

    (三)着力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1. 突出重点行业,突出区域特色产品,加强对重点区域内的企业的执法检查。通过整治,实现重点区域年度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的明显下降和企业取证数、抽检合格率的明显上升,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2. 按照形成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对整治工作仍未结束的重点区域,省级局均要对其政府负责人组织约谈。

    3. 结合集中执法检查结果,对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对质量违法行为突出、问题复杂、整治困难的区域进行挂牌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向其上级政府发稽查建议书。

    4. 进一步摸清区域内生产企业数量、产品质量状况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等,健全和完善区域整治工作档案。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摸排质量违法案件线索。一是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监督抽查、上级交办、外系统移送等各种渠道获取的质量违法案件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二是以日常监管发现有违法行为、有质量违法记录以及网络、媒体报道或者消费者投诉举报反映有质量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获取造假线索。三是与重点行业协会建立打假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产品打假维权协作网和汽配、建筑防水等重点行业“打假保优协作网”建设,鼓励同业监督,提供违法线索。

    (二)组织开展集中打假行动。按照总局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突出重点时节、重点产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集中时间,整合力量,统一行动,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质量违法问题,集中曝光一批质量违法典型案例,以重点突破推动“质检利剑”行动各项专项全面深入开展。总局将在组织明查暗访的基础上,按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执法打假集中行动;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农资打假集中月行动,重点打击化肥产品有效养分含量不足、掺杂掺假、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化肥等违法行为。

    (三)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围绕增强打击力度,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推动各个专项行动的工作模式,着力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典型案件。建立健全执法打假大案要案省级局组办督办工作制度,对重大突发案件,省级局要深入执法一线,现场指挥,靠前督战,加强案件会商,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总局、省级局要选择一批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必要时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挂牌督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

    (四)强化综合打击治理。一是依法公开假冒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行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质量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二是围绕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与监督制度的实施,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以承诺企业及其履行承诺情况为重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结果由总局统一向社会发布。联合电商平台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督促电商平台公开查询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查结果信息。三是完善全国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区域案件线索通报和协查制度,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四是加强与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案件移送和线索通报,加大联合执法办案工作力度,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五是加强与认证认可、标准化、质量管理、法制计量、特种设备监管、监督抽查等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在系统内形成合力。

    (五)狠抓执法管理和队伍建设。一是落实辖区执法打假目标责任制,建立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构建辖区内重点产品、执法责任、目标任务向上级报备制度。二是加大督办和指导协调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严重质量问题的地方政府、下级单位或违法企业,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约谈工作指南》,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约谈。三是建立办案奖励制度,对在查办案件中贡献突出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建立执法培训常态化制度,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尤其对机构整合后的市场监管局和监管所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五是大力推进技术执法,鼓励各地质检部门、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对质量违法突出问题、行业性问题组织开展技术执法研究,揭露和破解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逐级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省级局要充分发挥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作用,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区域协作、协查协办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广泛开展宣传。一是坚持主动宣传和边打边说,积极把握舆论宣传导向的主动权,增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力度,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进行执法宣传,每周都要有向社会宣传报道质检执法打假工作的内容,切实形成宣传声势。二是以宣传查办案件工作为重点,加大对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定期进行集中公布,提高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三是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执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讲好执法故事,传播好质监声音,兼顾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震慑违法分子的实际效果,努力发挥查处一起案件、震慑一类违法行为、警示一批企业的效应。

    (三)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督查和绩效管理制度,推动实施总局、省级局、市级局和县级局四级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制度,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派员督查、暗访排查、稽查建议书、约谈重点区域政府负责人等措施,增强督查工作力度,推动“质检利剑”行动不断深入开展。总局将把“质检利剑”行动作为年度行政执法工作集中检查的重要内容,推动“质检利剑”行动落实情况列入“双打”工作考核和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中,落实地方政府打假工作责任。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管理,不断优化执法流程,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健全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集中检查活动,促进质监系统执法队伍管理,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粗暴、滥用职权、执法不规范、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杜绝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有令不行、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不规范行为。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打假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不懈地把作风建设抓到底,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打假队伍。

    (五)严格信息报送。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设专门的信息员,固定联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请各省级局组织在有关信息统计系统中认真填报,并在报送2016年执法打假工作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时,将“质检利剑”行动组织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一并报送,大案要案和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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