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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因高田气囊缺陷召回部分奔驰汽车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

    生产者名称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实施时间 2018-10-29至2019-10-28
    召回车辆总数量 142279辆

    车型系列

    车型名称

    年款

    召回数量

    生产日期范围

    VIN范围

    C级 C 180, C 200, C 260, C 300 2008-2012 115642 起:2008-02-29 止:2012-12-28 起:LE4FTL8K17L002707 止:LE4GF4HB4DL224493
    GLK级 GLK 300 4MATIC 2011;2012 26637 起:2011-12-05 止:2012-12-28 起:LE4GG8BB6CL160386 止:LE4GG8BB7DL224632
    缺陷描述 使用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的安全气囊。
    可能造成的后果 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召回维修措施 作为预防措施,戴姆勒股份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商为受影响车辆更换相关气囊。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受影响的车型已经停产。
    投诉索赔情况 中国市场未收到关于此问题的索赔记录。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无。
    车主通知方式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拟从备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召回范围内的受影响客户。同时,相关车辆的客户还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或者在梅赛德斯-奔驰中国网站(www.mercedes-benz.com.cn)上获取所有授权服务中心的相关信息。
    其他信息 车主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还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