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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关于紧急切断阀生产单位鉴定评审工作的函(质检特函〔2016〕12 号)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
    发布时间:2017-11-09
    来源: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中 国工业气体协会 压力设备专委员、上海市特种设备 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浙 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 辽阳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  2014年, 经国务院批准质检 总局对《特种设备目录》进行了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对压力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进行重新分类和调整。 为保证紧急切断阀生产单位鉴定评审工作的有序 开展,根据《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 TSG D2001-2006), 在《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和备设计文件鉴定机构名单的公告》(2016年第2号)中被委托开展金属阀门生产单位鉴定评审的机构,在新公告发布之前,可暂时承担紧急切断阀生产单位的鉴定评审。  特此函告。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

                                                2016年 4月 13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