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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罗湖口岸截获11株凤凰树种苗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1-13
    来源:

    10月31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旅客携带入境的11株凤凰树苗。该批树苗高约750px,分别栽种于花盆中,带有泥土并含有杂草。当事旅客自述植株购自香港苗圃,携带入境作栽种用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并采集样品送实验室作进一步检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规定,禁止携带、邮寄植物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进境。非法入境的植物材料存在很大的检疫风险:一是枝叶、根部以及介质土均有可能携带病虫害,尤其是各类线虫;二是夹杂杂草;三是本身可繁殖,可能导致外来物种定植入侵。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广大旅客,出入境携带物品必须要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闫 恺)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