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当好质量提升行动的推动者——《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学习体会
安徽省质监局 万仕好
质量是兴国之道,质量是强国之策。质量关乎百姓利益,关乎消费增长,关乎产业升级。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质量领域的一件大事。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广大民众的共同期盼,更是全社会的共同呼吁。作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要把质量提升行动作为神圣使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立足点,下最大气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放管结合、并重,只放不管必有后患,要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指导意见》提出,“做好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健全打击侵权假冒长效机制。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扩大召回范围,健全缺陷产品召回行政监管和技术支撑体系。”就质监稽查执法工作而言,要以《纲要》为指针、为总揽,切实担负起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四位一体”行政执法任务,不断创新稽查执法工作思路和方法,在打假维权、扶优治劣、服务经济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更好地服务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及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持续提升。 一、新时期呼唤质监稽查队伍站位要高 只有站上位,才能换好位。“位置决定想法”,讲的就是站位的重要性。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时代激流中,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跌宕进程中,质监执法人员必须站位全局,注意提升自己的思维层次和大局观念,善于观察大局、把握大局、思考大局,主动适应和把握新常态,争当造福企业、服务发展的排头兵,努力开创质监稽查工作新局面。 一是站位在推动改革上。伴随供给侧改革所带来的产品质量和消费水平的升级,人们不仅需要过硬的产品质量,也呼唤完善的管理质量和贴心的服务质量。在这样的大质量环境下,质监稽查部门无疑肩负着帮助企业扶优汰劣、促进企业质量提升的重任。在日常监管和稽查工作中,质监执法和服务的重点应该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充分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生产许可证的政策约束作用、执法检查的扶优治劣作用,严格能效、技术、质量、安全等标准,推动有市场、有效益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降本增效、转型脱困,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提升质量控制力、增强质量竞争力。 二是站位在促进发展上。通过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转变发展方式,不仅是经济新常态的主旋律,也是质监事业和稽查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行动中,稽查执法工作要通过扶优限劣,帮助严把产业转移和准入许可关,引导淘汰落后产能,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要通过执法监督,扶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实体经济,引导企业加强技术革新,促进产品升级,推动品牌创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产能比重。 三是站位在服务民生上。随着全社会质量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对质监部门特别是稽查执法工作寄托了越来越多的希望,稽查执法也被赋予了越来越清晰的民生关切。因此,质监稽查工作必须进一步树立民本理念,站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高度,认认真真工作、兢兢业业履职,悉心对待涉及消费纠纷和民生维权的每一件申(投)诉,严打假冒伪劣,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安全和谐的经济秩序和消费环境。 二、新形势要求质监稽查队伍素质要好 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一方面给质监事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由于肩负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任的特殊性,也时刻处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如何正确行使质监部门的职能,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我们稽查执法人员要有良好的素质。 一是合格的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执法人员科学执法、秉公执法的前提和基础,体现在稽查执法的全过程。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增强服务本领,强化服务意识,忧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求,帮企业之所需,真心实意地为企业服务,争做服务企业的有心人、热心人和带头人。要自觉从质监事业大局和执法职能去认识、分析和把握执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善于处理法律与政策、严格执法与维护社会稳定、合法与合理的关系。 二是严格的职业素质。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是指在履行执法工作职责时所遵守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要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作为一门需要长期研习和实践的职业,行政执法工作本身带有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只有具备高度敬业精神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其次,具备准确的角色定位。执法人员的权威得以树立,执法公正得以实现,首先要求执法人员应对自身的地位、作用和责任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有足够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培育执法者的素养,激发执法者的高度荣誉感、责任感和成就感。再次,发扬优良的工作作风。执法工作是理论与实践、知识与经验、智能与技能的高度统一,是一种操作性强的技能,需要科学、公正、求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三是过硬的专业素质。执法是一种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的实践活动,而这种活动主要由执法人员来完成的。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必须具有超越当事人和普通群众的广泛涉猎和精深理解。不仅要求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更要通晓法律规定背后的源——法理。另一方面,执法人员要具有执法工作所需要的“六个方面的能力”,即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对案情进行分析、判断、综合事实材料的能力,执法过程中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对办案文书写作能力,应变和快速反应能力,协调查处的能力。 三、新任务倒逼质监稽查队伍业务要精 稽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决定着稽查工作的整体水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高科技制假、售假日益显现,这对稽查人员打假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稽查工作的特殊性,不仅要求有很强的法律法规知识,而且还要有质监稽查方面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因此,开创稽查工作新局面,着力塑造业务精通的稽查队伍,已成为质监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是勇当打假治劣的“排头兵”。所有稽查人员要把自身学习、自我完善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思想境界,作为干好工作的第一需要。要克服稽查执法工作任务重、外出多、案卷繁的困难,坚持集中培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专题会议辅导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学习,把握办案技巧,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和规范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是培养熟悉政策的“活字典”。要以做学问的态度,坚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稽查前辈学,学习质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通过集中学习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文书填写、法律法规引用、证据收集、调查谈判、以及廉洁自律、廉政监督,使每个稽查人员熟悉和掌握稽查办案流程、执法规范、用权得体等工作的基本面,真正使自己成为稽查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是打造精通业务的“多面手”。要根据执法人员各自的特点和所学专业,按照“凸显优势,全面发展”的原则,多让稽查人员做一些能发挥自身特长的工作,使大家有机会接触和熟悉方方面面,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技能。同时,还要让大家参与一些政府汇报、协调全局的中心工作,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逼他们出“成果”、上台阶,促使他们更好的挑起稽查重担,有效维护质量安全,有力促进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