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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被行政处罚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1-15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消息,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被行政处罚。

    中国标准化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食药监(浦)罚处字[2017]第2520170037号

    案件名称

    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

    违法行为类型

    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化妆品,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检。经检验,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规定;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上海霞飞日化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娥佩兰柔和洗甲水II”

    处罚种类和方式

    罚款(16130.4元),没收违法所得(4032.6元)

    行政处罚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要求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没收款和罚款交至本市各大国内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于贰零壹柒年壹拾壹月壹拾伍日前履行没收批号为2E7的“娥佩兰柔和洗甲水II”7014瓶的行政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17年11月13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