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
    发布时间:2017-11-16
    来源:

    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1.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乙级资格证书核发

    2.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3.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4.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5.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6. 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在异地设立使用推广机构备案核准

    7.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