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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新出台激励政策大力推进质量标准品牌建设

    作者: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9-07
    来源:

    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泰州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打造长三角地区特色产业基地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强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

    《政策措施》对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的奖励力度空前,主要包括: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与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主导或主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含省级以上团体联盟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6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中国标准创新奖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开发区(园区)、江苏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江苏省质量信用3A级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近年来,泰州市高度重视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名牌战略实施的意见》《泰州市工业经济加快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此次《政策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泰州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技术标准,提升品牌效益,为推进“品质泰州”建设、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奠定基础、增添动力。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