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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标准《光环境评价方法》公布

    作者:国家标准频道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18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7月12日批准公布国家标准《光环境评价方法》,标准号为GB/T 12454-2017,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原《视觉环境评价方法》GB/T 12454-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代替GB/T 12454-2008《视觉环境评价方法》,本标准与GB/T12454-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评价中的控制项;

    ——增加了光环境质量分级方法;

    ——增加了玻璃幕墙反射光计算参数的规定。

    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7)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北京清城品盛照明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上海环境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罗莱迪思照明系统有限公司。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