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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吉林、海南等检验检疫局开展证单及签证工作质量专项督察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督察内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

    为规范检验检疫证单签发,总局督审司印发了有关风险警示通报。近期,内蒙古、海南、吉林等局结合风险警示通报要求,对检验检疫证单签发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察,取得了一定成效。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随机抽查了检验检疫证书档案569份,检查了报检、签证、抽采样、施检、证单签发等方面的内容,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分支机构下发《业务督察整改意见书》14份,要求各分支机构限期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效果开展了“回头看”。

    海南检验检疫局在各分支机构、技术中心和业务主管处室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检验检疫签证日期、通关单有效期、证单种类和证单用语等方面,对6个分支机构开展了现场督察。督察期间,共查阅检务档案1000余份,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逐一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要求,并在全局范围内点名通报有关典型案例。

    吉林检验检疫局使用督察软件对今年以来通关单有效期异常的数据进行全面筛查,查找分析了对要求理解不准确、系统操作不熟练、信息维护不到位等原因。通过采取对相关证书签发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按产品种类在系统中设置通关单有效期等措施,同时加强审核,发现有效期异常的单据及时修改,确保通关单有效期的准确。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