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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东营市质监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1-21
    来源:
    近日,山东东营市质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配套措施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过程公示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机制。

    二是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痕迹管理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记录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程序、时限等要素,强化法制机关建设。(李志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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