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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互认 质量守信企业可在四城市享受优待政策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1-22
    来源:
    “质量守信企业可在四城市享受系列优待政策。”11月16日,在湖北武汉召开的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质监部门2017年会商会上,武汉、长沙、合肥、南昌4城市共同签署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互认协议,对诚信企业进行激励,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抱团共推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管理体系建设。

    2013年2月,长江中游城市群四省会城市首届会商会召开,长沙、合肥、南昌、武汉4省会城市达成共识,联手打造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依托的中国经济增长“第四极”,4市11部门签署合作协议。至今,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会商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在公共服务共享、市场一体化、交通互联互通等众多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

    此次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质监部门签署的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互认协议,共分为发布质量信用等级评定联盟标准、组织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质量信用信息通报、评定结果互认、推进评定结果的应用5个部分。协议中明确表明,4城市互认各成员城市评定的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评定等级,对质量信用等级高的企业,4城市质监部门推动出台优惠政策,同等对待,共同激励;对质量信用等级低的企业,4城市质监部门打造联合监管网络,从严管理,不断加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

    武汉市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黄青介绍,签署该协议,是为了建立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服务共享、工作机制合作、企业互认交流,提升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制造业企业质量诚信意识。

    黄青说,4城市中,若某一制造业企业被质监部门认定为失信企业,不仅在所属城市的银行信贷信用等级要被下调,而且还会被加大抽查和监管力度,也享受不到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而且在其他3个城市也会得到同样的“礼遇”。诚信企业则在4城市中均会享受到政府扶持和优惠政策,并在银行能得到优惠的信贷。一家企业失信的信息被公开后,其他3城市也会向社会发布,一市失信,4市就会共同排斥,这样也会倒逼企业不断提升质量。

    4城市质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共推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互认,可促进4城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并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和前景。

    据了解,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质监部门下一步还将签署企业服务质量信用等级评定互认协议。

    去年年底,武汉市在全国首推“质量信用金融+”模式,正式启动全市质量信用评价工作,高质量信用企业可优先获信贷支持。据介绍,武汉市质监局于2013年着手武汉市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截至2017年,该平台收录武汉市企业基本信息30多万、产品信息2万多条、质量信用信息5000多条,并定期发布全市质量失信企业名单。通过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失信企业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工程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同时,诚实守信者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可享受系列优待政策。(通讯员胡琼之 记者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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