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增补)项目公告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增补)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0733-176213740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位奎奎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2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2262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符群慕、位奎奎,010-84865055-156、20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为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项目增补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国家质检总局卫生检疫监管司2017年出入境疫苗采购(增补)项目,预算金额:以实际预算配对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已落实。
2、本次采购产品名称及采购需求如下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技术规格 | 用途 | 最高限价 | 备注 |
24-2 | 四价人乳头瘤疫苗 | 预充,0.5ml/支; HPV6 L1蛋白不低于20μg/0.5ml; HPV11 L1蛋白不低于40μg/0.5ml; HPV16 L1蛋白不低于40μg/0.5ml; HPV18 L1蛋白不低于20μg/0.5ml。 | 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 | 人民币798元/支 | 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4、本次采购按品目招标、投标、评标、授标。
5、本次采购将确定本项目每个品目的入围供货企业和产品,有效投标产品数≤3的,全部入围;有效投标产品数大于3的,入围淘汰率不高于40%(入围数量应为整数);每个品目的入围中标产品最多不超过6个。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由采购用户在合同签订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投标人按合同约定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
7、本项目供货资格有效期: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
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为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并第668号修订)规定的疫苗生产企业;招标内容列表中标注“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投标人应为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标注“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品目,投标人还包括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进口疫苗由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分包装的,投标人还包括该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
2)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应具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GMP认证证书和药品注册批件;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境内代理机构应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生物制品)、GSP认证证书、投标产品的进口药品注册批件。
3)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合法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组织。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以实际预算配对结果为准
时间:2017年11月16日09:00至2017年11月23日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602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书售价为每一品目的售价,售后不退。其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30
(四)开标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30
(五)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六层第五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领购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否则,招标机构将有权拒绝出售):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型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专用章);
2、邮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及邮购款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并请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传真以邮件形式发送至weikk@biddingcitic.com。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快递形式及时寄去纸质招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对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
4、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5、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idding.citic)
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7、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七)落实的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