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六区和高新区低保标准统一,今年全部提至660元
21日下午,青岛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开2017年市办实事进展情况:其承办的市办实事两件三项全部完成。截至目前,建立了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10处;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为全市居民家庭购买了民生综合保险。
建立社区失智老人照护示范中心10处,其中,市南区2处、市北区2处、李沧区3处、黄岛区1处、平度市1处、莱西市1处,11月全部投入运营。青岛市列支20万元,通过招标确定了培训机构,对全市150名来自社区居家服务组织的失智老人照护人员分6批次,每批次开展了为期5天的专题培训,提升失智者照护队伍素质和能力,确保了照护点运营后能够提供良好服务。
自今年4月1日起,全市统一实施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66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0元提高到490元;其中六区和高新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660元,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乡低保家庭中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城市低保中社会孤老专项生活补助、城乡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且未收养家庭生活补助等分类救助标准也同步进行了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增长1.5%和4.3%,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由1.4倍缩小至1.35倍,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此次提标,是青岛市连续第7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连续第6年列为市办实事,也是城乡低保建制以来城市低保标准第16次、农村低保标准第11次调整,青岛市城乡低保标准在全省继续保持最高,并达到计划单列市城乡低保标准中等偏上水平。截至10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5万户、11.4万人,其中城市1.6万户、2.5万人;农村5.9万户、8.9万人,共发放低保救助资金6.6亿元。
为居民家庭购买民生综合保险,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户保额不低于20000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保额不低于20000元;“盗抢险”,每户保额不低于1000元。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或人身死亡,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共为居民家庭办理人身和家财保险4839起,赔付1242万元,有效提升了全市居民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 台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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