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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实施改革激励措施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24
    来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公布2017年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公布了河北省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欢坨矿业分公司等61座达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名单。

    《通知》指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61座煤矿自公布之日起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

    二、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

    三、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100%。

    四、大型煤矿核增生产能力时,核定后的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20年。

    五、停产后复产验收时,优先进行复产验收。

    六、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七、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作为对煤矿企业信用评级重要参考依据。

    名单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