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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县国土局“四个结合”建设高标准农田

    作者:国土资源部
    发布时间:2017-11-27
    来源:

    一是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按照有利于机械操作、提高产能,有利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原则,高标准建设农业聚集区。

    二是与深化农业改革相结合。积极整合项目区的土地、人力、资产,创建土地、劳务、资本“三个合作社”,由合作社与市场主体对接,招引工商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发展,既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又增强村集体造血功能。

    三是与建设美丽乡村相结合。注重与区域性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的配套衔接,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必须选点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并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提高建设标准,打造绿色生态、宜居宜农的优美环境。

    四是与开展精准扶贫相结合。将项目和资金向贫困村倾斜,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因地制宜拓展扶贫产业,带动当地贫困户增收致富。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