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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阜新市质监局开发区分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
    发布时间:2017-11-27
    来源:
    在十九大召开之际,辽宁省阜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发区分局根据市局、开发区管委会里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局上下高度重视,制定了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在辖区内开展了电梯安全专项大检查。

    由分局牵头,提前部署,组织监管人员,联合开发区房产局、安监局、商务局等单位,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电梯进行专项安全检查。为确保检查实效,监管人员重点对各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检验报告、乘客安全注意事项和救援电话张贴情况,以及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演练情况;电梯档案管理、电梯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维保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了银通河畔花园小区、凯旋帝景小区、阳光水岸小区、翡翠海罗蓝湾小区、和美家园小区、盛夏经典小区、恒业十期小区、阜新金马正和购物商城有限公司、香江家具城等10家电梯使用单位,共计262部电梯。从检查情况来看,区内电梯使用单位普遍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应急救援没有建立没有演练,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没有及时办理等安全隐患。个别单位存在电梯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电梯超期未检验、检验报告超期,电梯轿厢内、出入口没有张贴安全使用说明注意事项和救援电话、维保单位代替使用单位在维保单据上签字等重要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局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此次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42项,目前已完成整改33项,其他未完成整改项分局正在帮助、督促其完成。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对辖区内剩余人员密集的住宅小区或高层小区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经验总结并打算以见面会的方式约谈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强化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安全意识,促使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重视电梯安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个别企业电梯管理员无证上岗的情况,分局准备统计数量,集中帮助办理,把服务企业真真切切做到实处。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