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
  • 加入收藏
  • |
  • 人才信息
  • |
  • English
  • |
  • 全媒体资源管理系统
  • 新闻中心
  • 您所在的位置:
  • 网站首页
  • >
  • 新闻中心
  • >
  • 综合新闻
  • 本社概况
    期刊导航
    新闻中心

    建设质量强国 迈向质量时代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机关党
    发布时间:2017-11-29
    来源:

    质检总局局长 支树平

    编者按:

    近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新成就(上下册)》一书正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紧紧围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举旗定向、谋篇布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辟了治国理政新境界,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下,我国改革发展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就,为进一步振奋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精神,凝聚全民族的力量,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央有关方面要求,人民出版社组织编写《十八大以来新发展新成就》一书,以宏观的视角、生动的事实、鲜活的例证、充分的数据、透彻的说理,展示了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五年来的工作进展和主要成就。

    根据人民出版社确定的主题、体例、内容、篇幅要求,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撰写的《建设质量强国迈向质量时代》一文编入这部历史性文献。文章从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机遇与挑战、理论与实践的全方位视角,真实记录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质量和质检事业蓬勃发展的光荣历史,认真思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质量方略,全面回顾全国质检系统团结奋进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用心提炼“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步调一致”“必须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质检,质检为民”“必须坚持深化改革,直面挑战,锐意进取”“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治检,锤炼队伍”“必须坚持面向未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质检理念。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同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由此,中国质量发展开启了新篇章,迈向了新时代。

    5年来,党和国家对质量工作、质检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质量发展取得的成就前所未有。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战略家的雄才大略,深刻洞察质量与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质检工作在治国理政中的特殊作用,针对质量发展、质检工作发表了许多重要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新形势下推进质检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5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团结带领全国质检系统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奋力开创了质检工作新局面。

    一、旗帜鲜明抓质量,有效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质量是人类社会的不懈追求,不仅反映一个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反映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也反映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把质量提到了更加重要的战略高度,作出了许多具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三个转变”——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在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是提高供给质量,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是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李克强总理指出,我们所追求的发展必须是提质增效升级的发展,提质就是要全面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从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我们深刻认识到,质量问题已经成为当代中国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质检系统担负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5年来,质检总局作为国家质量主管部门,举质量强国大旗,谋质量发展之道,抓战略、抓共治、抓升级,坚决把党的质量工作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促进质量总体水平提升。

    (一)质量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我们倍加珍惜质量发展的大好机遇,主动作为、战略先行,把质量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际竞争大背景中谋划设计、动员部署、组织落实,做了大量开创性的工作,取得了一些突破性的进展,推动中国质量的战略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顶层设计得到加强。从强化质量宏观管理入手,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建设质量强国”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大力推动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立修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审议并促成标准化法修订。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每年联合中宣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实施年度行动计划。主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协调联络,积极参与国家重要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编制,将“质量为先”作为基本方针写入《中国制造2025》,将“质量至上”作为基本原则写入《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

    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积极推动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设立中国质量奖,树立质量发展标杆。建立质量奖励制度是世界通行做法,全世界已有8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国家质量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严控评比达标的背景下,中国质量奖获准设立,成为中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质量发展的高度重视。2013年、2015年已评选两届,11家组织、2名个人获此殊荣。李克强总理对中国质量奖作出批示,强调质量发展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和转型之要。目前已有包括香港在内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组织和个人申报中国质量奖,覆盖国民经济13个行业门类、54个行业大类。全国有29个省份实施省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超过100个城市实施市政府质量奖励。中国质量奖已经成为全社会追求质量的标杆,成为与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EFQM卓越奖、日本戴明奖齐名的国家级质量奖励。

    大力推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把抓质量工作的责任逐级压实。2013年5月,国务院正式出台《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我们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2014年起对各省级政府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在此带动下,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建立了对市县级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17个省份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对基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绩效考评,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质量意识,有效凝聚了抓质量的共识和力量。

    国际影响显著提升。质量无国界,质量问题是国际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5年来,我们注重把中国质量置于全球质量发展的视野下审视,促进中国质量与世界质量深入交融。2014年9月15日,首届中国质量(北京)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会议以“质量、创新、发展”为主题,推介中国制造和中国质量,交流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向全世界宣示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切实抓好质量的决心和信心。2016年9月12日,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主席专门发来贺信,李克强总理出席大会并致辞。5年来,中国质量大步走向世界,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逐步与国际接轨。我国已经加入质量领域30多个国际或区域组织,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技术机构秘书处84个,成功当选ISO、IEC常任理事国。我国专家担任ISO主席、IEC副主席、国际电信联盟(ITU)秘书长、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秘书长、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顾问组主席、国际认可论坛(IAF)主席、亚太法制计量论坛(APLMF)主席、联合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主席等重要职务。

    (二)质量共治的强大合力正在形成。我们广泛宣传党的质量工作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了抓质量的强大合力。一是向全系统宣传。组织摘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一系列论述370多条,印发全系统学习贯彻。总局领导带头撰写《新常态下建设质量强国的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的重要论述》《提高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等学习体会,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专题研究班牵头承担《新常态下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建设研究》课题。二是向社会大众宣传。“两会”期间,做客人民日报“两会e客厅”,在“两会”部长通道、专题记者会回答记者提问,回应社会关切,阐述质量发展,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三是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质检总局领导走进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质量专题报告,与各级领导干部交流研讨建设质量强国的思路方法。举办省部级质量强国专题研讨班和市(地)领导干部质量专题研讨班。四是向有关部门宣传。主动向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报告质量工作,就“质量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热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人心,推进质量强国战略、加快质量强国建设的氛围日渐浓厚。

    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包括质检总局在内的18个政府部门建立了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标准化协调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技术性贸易措施3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优势,形成了通力合作抓质量的工作机制。质检总局与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科院、航天科技集团、国家旅游局等中央部委和单位签署多个合作协议,与原总装备部签署《军民融合计量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相关部门从产业发展、科研技改、财税金融、优质优价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我们推动各地把质量纳入发展规划,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强市、强县活动,30个省份开展“质量兴(强)省”活动,2800多个市县开展“质量兴市(县)”活动,覆盖面超过90%。28个省份的145个市(区、县)申请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117个城市获批创建,23个城市获得正式命名。

    我们紧紧抓住“质量月”这一重大活动载体,把群众性质量活动如火如荼地搞起来,把全社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我国的“质量月”活动起源于1978年,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旨在加强质量宣传、组织质量专项整治、集中解决质量问题,从而推动国家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质量月”活动更加扎实有力、丰富多彩,主办单位从2013年的26个增至2016年的42个,覆盖党、政、军、企和社会组织各个领域,每年主要活动内容达200多项,参与企业50万家以上,参与人次超过8000万。“质量月”活动影响力越来越大,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局面进一步形成。

    (三)质量升级的工作成效逐步显现。抓质量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抓全面质量管理、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质检手段,“找准发力点、牵住牛鼻子、打好组合拳”,切实增强质量工作有效性。

    我们注重抓质量分析,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质量分析工作体系,围绕质量竞争力、服务业质量、产品伤害、企业质量管理等专项,开展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定期向国务院、地方政府报送分析报告。完善宏观质量指标统计,开展分地区、分行业的制造业合格率统计调查,针对制造业28个行业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为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提供依据。

    我们注重抓质量攻关,围绕智能马桶、电饭煲、空气净化器、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童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消费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16年10类重点消费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达90.3%,同比提升5.2个百分点。围绕旅游、物流等公共服务,推进服务质量监测和提升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围绕消费品主导产业和产业聚集区,引导地方政府创建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区)40个,以微观产品质量提升,激发产业发展活力。如推动浙江省台州市政府于2016年初启动创建智能马桶产业质量提升示范区,同年台州地区智能马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同比提升54.2个百分点,销售量和出口量均有增加,取得非常明显的成效。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批准成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15家,对2215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核准741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制定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入境维修/再制造等新业态监管制度,支持企业进口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紧缺资源、优良种质资源、特色食品农产品。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建成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示范区148个,辐射带动外贸制造企业9.9万家、就业人口900多万,建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291个。

    我们注重抓质量品牌引领,推进品牌建设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发布《质量品牌提升“十三五”规划》,从战略上加强品牌发展的统筹谋划。建立品牌协调推进机制,开展“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建设,有31个省(区、市)的416个园区申报,已批准筹建287个,正式命名83个。制定品牌领域国家标准、价值评价国际标准,36个品牌入选“世界品牌500强”。经过多方努力,国务院2017年批准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

    我们注重利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助推质量水平全面提高。重点选取航空、船舶、汽车、石油石化、纺织、水电、港口运输、勘探设计、金融等21个行业,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制定《认证认可助力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在建筑、航空、机械、汽车、家电、玩具、食品等行业推动“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围绕“中国制造2025”,推行机器人、物联网等产品认证,引导制造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我们注重发挥质量诚信约束作用,深入推进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的采集、报送和应用,基本形成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链条,已采集27万多家企业、121万多条质量信用记录,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动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促进质量信用信息跨部门共享联动,与25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严重质量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组织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高。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累计增长0.78,2016年达到83.84。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累计增长3.32个百分点,稳定在93%左右。国家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整体呈现上升态势,重点消费品质量逐年提升,出口退运及境外通报呈稳定下降趋势,出口食品农产品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服务业质量发展政策不断完善,重点服务行业质量监测扎实推进,服务质量满意度稳中有升。相当数量的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装备、消费类及高新技术类产品质量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一批国家重大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载人航天、载人深潜、大型飞机、北斗卫星导航、超级计算机、高铁装备、百万千瓦级发电装备、万米深海石油钻探设备等一批重大技术装备取得突破,形成了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中国制造”更加自信地走向世界,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底气来自于中国质量。

    二、全力以赴保安全,筑牢“三大安全”防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国家安全的重视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质检工作涉及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涉及国境公共卫生和核生化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进出口食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诸多方面,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11类安全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对进出口商品检验、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都提出了具体部署。保安全历来是质检系统的重点、难点,安全问题一直是质检工作的底线、红线。5年来,质检系统积极应对安全领域的新形势新变化,努力探索保安全的内在规律,归纳和总结出严格实施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生产企业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疫、严格执法打假、严格处置突发事件的“六个严格”要求,全力以赴维护国门、消费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

    (一)严守国门安全。质检系统代表国家履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是《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食品安全法》的执法主体,对出入境人员、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工业品、进出口食品等进行把关。这些职能属于中央事权,事关国家主权。5年来,我们忠于职守,为国把关,努力当好“国门卫士”。

    严密守护口岸公共卫生安全。5年来,面对日益复杂的全球卫生安全形势,我们积极防范疫病疫情和高危产品风险,加快建设涵盖国境口岸疾病预防控制、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口岸卫生监督、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和口岸核生化反恐的中国特色口岸公共卫生体系。贯彻落实《国际卫生条例(2005)》要求,加强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全国268个运营口岸全部验收达标,兑现了我国政府对世界卫生组织的承诺,彰显了中国政府为促进人类健康发展、防止传染病跨境传播、有效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大国担当,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原总干事陈冯富珍的高度评价。密切监测国际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妥善应对人感染甲型H1N1流感疫情、脊髓灰质炎、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疫情、南美寨卡疫情和安哥拉黄热病疫情等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4年,当西非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蔓延之时,检验检疫人挺身而出,众志成城,构筑起严密的国门防线,防控工作成效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被李克强总理评价为“有效防控疫情输入”。2016年,当安哥拉暴发黄热病疫情之时,应我国驻安大使馆的紧急请求,首次派出防疫工作组赴安开展疫情防控,首次建立境外传染病监测哨点,创新了“检疫关口前移”模式。加强对APEC、G20峰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5年来全国口岸共发现传染病症状23.8万人次、确诊病例3.2万例,首次检出国内未出现的6种人体新病毒:黄热病病毒、裂谷热病毒、寨卡病毒、中东呼吸综合征病毒、库波热病病毒(全球第二次发现)和一种新病毒(全球首次发现),其中黄热病病毒和裂谷热病毒是非洲烈性传染病病毒。建立完善世界领先的口岸核生化监测反恐模式,检出核生化有害因子超标情况1.6万例,处置多起涉恐事件,有力配合了国家反恐工作大局。

    全面构建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加强与最高检、公安部合作,积极参与《刑法》立案追诉标准制定,明确追究危害国门生物安全行为的刑事责任,增强了法律震慑力度。全面开展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建设,启动进出境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先后制定技术标准738项,建立国家、区域重点生物安全实验室77个,建立“检疫官-查验CT机-检疫犬”旅检口岸综合查验模式。强化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控,获得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控结果122万个,针对马铃薯甲虫、检疫性实蝇等重要外来有害生物,年均布置监测点超过10万个。持续开展“绿蕾”专项行动,累计截获非法进境的植物种子种苗14.95万公斤。成立中国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进出境动植物风险分析委员会、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科技专业委员会和相关工作领域24个专家组。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及相关区域组织的活动,牵头承担多项国际规则制定工作。与78个国家或地区建立多双边合作机制,共同开展有害生物监测和疫病疫情联防联控。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门生物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客舱、进车厢”主题活动。5年来,国门生物安全防御体系更加严密,口岸执法把关成效更加明显。累计截获外来有害生物8945种,截获种次年均增长率达26.8%。累计截获旅客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超过200万批次,有力防范了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疯牛病、施马伦贝格病、地中海实蝇、小麦矮腥黑穗病、梨火疫病等重大疫情疫病传入,有效保护了国内农林牧渔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着力构建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新体系。强化风险防控,全面建成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C-RAPEX),累计获取质量安全数据6.13万条,发布风险预警550条,检出不合格商品65548万批,挽回经济损失6485万美元,出具进口棉花索赔证书52703份,对外索赔2.8亿元。切实履行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制度和化学品统一分类标签制度,检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5.6亿吨。实施监督抽查41548批次,总体不合格率超两成。积极构建进口消费品和机动车质量安全闭环监管机制,召回进口缺陷机动车382.3万辆,召回缺陷进口消费品119.8万件,检出并退运进口环保不合格废物原料32.6万吨。查处走私翻新进口医疗器械400多台(套)。连续开展维护中国海外形象“清风行动”,累计查处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11宗,截获出口假冒伪劣商品105万件。将15个国家纳入出口商品海外打假维权网,为135个发展中国家培训2500多名检验检疫执法官员。对进口煤炭实施逐批放射性、外来夹杂物和8项环保项目检验监管,共检出不合格进口煤炭581批次、263.8万吨,有效限制了劣质煤炭入境。

    切实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进出口食品安全是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涉外性、复杂性、敏感性,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质检总局承担着维护进出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责任。5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努力把握全供应链食品安全监管主线,着力建设科学严密、高效便利、协调统一、公开透明的现代化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构建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3个环节的21项监管制度体系,实现进口食品全链条治理和监管。开展进口食品“清源行动”,对进口的各种食品分类实施监管。妥善应对欧洲马肉风波、台湾地区“地沟油”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完善“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出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体系,实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5年来,每年对来自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严格检验检疫,累计检出未准入境食品14013批、9.4万吨。实施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企业不良记录制度和公示制度,将529家违法违规的境内外食品生产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在国际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情况下,未发生严重进口食品安全事件,出口食品境外通报率不到0.1%。

    (二)严守消费品安全。消费品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监管任务重、难度大。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扩大监督抽查范围,提高监督抽查比重,2016年消费品监督抽查涉及16389批次产品、15694家企业,涵盖了与人民群众衣、用、住、行密切相关的重点产品,消费品整体合格率达91.1%。强化风险信息采集,搭建产品质量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平台,推动大数据采集分析,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建设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库,建立常态化的专家评审机制,联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等媒介,向全社会通报质量安全状况。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预警系统,推动建立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不断增强风险处置能力。深入实施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尽最大努力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

    我们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成立质检总局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中心(杭州),探索构建“标准引领、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搭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成立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信息共享联盟,净化电商环境。着手建立电子商务认证制度,正式开通“云桥”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电商开放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等认证数据,共享信息覆盖国内90%以上的B2C电商业务。

    民心是最大政治,正义是最强力量。5年来,为了维护质量安全,我们敢于亮剑,“该出手时就出手”,与各类质量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斗争。针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较多的食品、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等重点产品,持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严查彻办深圳伪劣手机屏案、广西假冒伪劣药肥案等一批大案要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非法生产销售伪基站、窃听窃照设备、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有效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违法分子,破除一批质量违法行业“潜规则”。5年来,共查处质量违法案件28.3万起,其中大案要案8964起。完善区域性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体系,累计确定375个重点区域,涉及20大类63种产品和2.3万多家生产企业。通过暗访排查、执法检查、派员督查、稽查建议、约谈重点区域政府和企业负责人,实施分类整治措施,推动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持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狠抓重点产品、重点地区、大宗出口商品整治和重点案件查办。持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力度,推动企业召回缺陷汽车3364.6万辆、缺陷消费品1438.1万件,其中2016年单个年度汽车召回突破1千万辆,达1133.5万辆。有效处置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江山劣质灭火器、韩泰轮胎爆胎、锦湖轮胎“返炼胶”以及“瘦身钢筋”“粉末砖头”“问题汽油”等质量违法案件,妥善解决惠普笔记本电脑质量、大众DSG故障、江淮同悦汽车锈蚀、庞大自卸车质量群访、新速腾汽车、宜家抽屉柜和三星NOTE7手机涉及的质量问题。针对电子商务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相对多发高发态势,有效利用12365等平台开通投诉举报热线,连续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打假专项行动。

    (三)严守特种设备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种设备数量增长迅猛,安全监管压力倍增。5年来,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颁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努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我们始终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应急状态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从2012年的0.52下降到2016年的0.33,下降幅度为37%,全国未发生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2015年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电梯安全大会战,2016年在大会战基础上继续开展攻坚战,2017年深入推进电梯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共整治隐患电梯39750台,电梯安全状况持续好转,万台电梯死亡率从2012年的0.11下降到2016年的0.08,下降幅度为27%。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要求,严把油气输送管道质量安全关,法定检验覆盖率达到82.77%。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着力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设备监管。

    三、一心一意促发展,全力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精会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5年来,我们认真领会和贯彻中央关于发展的一系列新要求,充分发挥质检政策、职能、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优势,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主动作为。

    (一)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了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强调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我们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质量的引领作用,全力服务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印发《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国家机器人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

    我们全力配合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起战略性新兴产业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推动国家级循环经济、高新技术和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在新兴产业培育方面,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发展规划》,开展物联网基础共性标准研究,推进大型客机国家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特高压输电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建设。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智能电网、智慧城市、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智能制造、机器人等领域发布一批重要标准。联合28个国务院相关部门和行业,对3.3万家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了资质认定许可。推动工业质量提升和转型升级,会同多部门共同建立“中国机器人”认证制度,促进智能化制造。加强航材、航电设备等供应链管理,助力国产大飞机获得国际适航认证。推进设备监理制度改革,在石油、冶金、电力等18个行业领域实施重大设备监理。会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建设。建立军民共用北斗卫星导航检测认证体系,助推北斗导航服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我们综合运用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生产许可的约束作用、执法检查的威慑作用、市场准入和检验检疫监管的调控作用,推动“三去一降一补”特别是“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调控重点资源性产品和大宗农产品进口。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全面落实中央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取消或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计量强检收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和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针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重点行业,批准发布173项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持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倒逼钢铁过剩产能退出,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

    (二)服务区域经济,促进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打造中国区域经济的“升级版”。我们先后与31个省(区、市)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大力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质量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和东北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先后出台《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京津冀区域质量发展合作的实施意见》《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东北振兴的意见》。针对不断涌现的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和跨境工业园区,规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促进各类特殊开放区域健康发展。特别是积极落实国务院自贸试验区总体部署,全力支持全国3批11个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大力支持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广东珠海横琴新区开放开发。“把口岸搬到内地”,支持内陆地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建成水果、粮食、水生动物、种苗、肉类、木材等检验检疫进口指定口岸370多个,在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推动内陆口岸做大做强。

    我们持续开展援藏援疆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推动重大项目实施。5年来,共落实新疆、西藏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项目支持和转移支付资金35.15亿元。加大项目、科技、干部、人才援助力度,藏疆地区质检机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技术实力明显增强。

    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一直是党中央的牵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是我们作出的庄严承诺。5年来,我们创新扶贫机制,汇聚质检合力,采取多种方式,做到精准扶贫、务实扶贫。根据任务分工,重点帮扶河南省民权县、甘肃省礼县,对口支援原中央苏区江西赣州会昌县。

    (三)服务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按照党中央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工作方案,我们牵头开展节能标准体系建设、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能源计量体系建设等5项工作。推动能源管理体系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能源计量建设、惠民家电能效监管,发布200多项节能标准和第五、第六阶段车用汽油国家标准,促进绿色低碳清洁发展。批准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商品煤质量评价等一批重要标准,加快推动国五、国六车用汽柴油标准实施。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能源资源计量示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在12个行业全面推行。深入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会同环保部等部门制定《锅炉节能环保监督管理办法》,推动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开展燃煤工业锅炉能效普查,大力推广高效锅炉,积极配合落后燃煤锅炉的淘汰和改造升级。

    我们积极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联合商务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形成合力,建立生态原产地产品可追溯平台。创建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26家,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达436个,涉及农业、林业、文化及工业产品。引导企业培育生态原产地品牌,更加符合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FSC)绿色认证要求,推动相关产品顺利进入国外市场。加强出入境生物物种资源检验检疫,联合开展旨在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眼镜蛇”系列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

    我们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在7省开展新型城镇化国家标准化试点,探索新型城镇化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围绕美丽乡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小城镇建设,组织50个地区开展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联合培育了浙江安吉、福建永春、江苏扬中、贵州余庆等一批美丽乡村建设典型。

    我们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重点任务,会同相关部委推进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牵头负责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整合改革,着力解决绿色产品概念不清、标准不一、认证和标识繁多、社会认知及采信程度偏低等问题。在汽车等行业率先推行绿色产品认证,在供应链采信认证结果,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四)服务外交外贸大局,促进开放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我国的重要国策。质检国际合作是我国外交外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5年来,我们坚持党管外事,始终围绕国家外交外贸大局,综合发挥职能作用,助推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

    服务外交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判断时代潮流的发展大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和平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5年来,我们努力发挥职能优势,竭诚服务大国外交。参加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俄总理定期会晤、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等11个国际高层对话,紧扣国家利益需求和质检工作需要设置议题,质检合作不断成为国家战略层面合作成果。先后39次参加接待国外元首来访,24次派出团组配合党和国家领导人高访,103份质检合作文件纳入高访成果,合理解决了加拿大油菜籽、波兰苹果、菲律宾香蕉、墨西哥龙舌兰酒、韩国泡菜输华以及中国猪肉输俄、贝类产品输欧等一些中外领导人关注的质检问题。积极参与APEC中国年、G20杭州峰会活动,举办三届博鳌亚洲论坛质检分论坛,围绕品牌培育、食品安全、汽车召回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积极参与夏季达沃斯、中国东盟博览会、中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中非论坛、中拉论坛、海峡论坛、香港回归20周年等重大活动。签署质检国际合作文件503份,涉及91个国家、地区、国际或区域组织。每年举行副部级以上双边会谈160多次,安排各类技术会谈400多次。

    促进外贸回稳向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巩固外贸传统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拓展外贸发展空间。面对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对外贸易增长乏力的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5年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关与服务并举,努力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全面降低查验比例,一般出境商品口岸查验率由5‰降低到2.5‰,重点查验商品由5%降低到2.5%。发挥原产地证管理的独特作用,每年帮助企业获得海外关税减免近百亿美元。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免收检验检疫费约250亿元。2017年4月1日起,全面停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在信息化、大数据时代,促进“优进优出”,推动外贸发展,当务之急是提高通关效率。5年来,在京津冀、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东北及内蒙古四省区实施检验检疫区域通关一体化基础上,我们建成并全面上线运行覆盖全国所有直属检验检疫局和分支机构的中国电子检验检疫(e-CIQ)主干系统,推动实现“通报、通检、通放”和“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加强与口岸相关部门配合,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三互”工作,推动“单一窗口”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快建设统一的无纸化业务系统,对涉及117大类进出口商品、超过400种单证的无纸化实现方式和现场查验要求进行梳理,无纸化报检企业覆盖率达90%以上。

    切实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作用。技术性贸易措施是可对国际贸易带来重大影响的非关税措施,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复杂性和形式上的隐蔽性,为世界各国所看重。国务院2004年批准成立了由质检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7个部门组成的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部际联席会议。5年来,质检总局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国际合作机制,签署合作协议1366份。我们更加努力地承担起国家WTO/TBT-SPS通报咨询工作,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变化新动向,加强对重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跟踪、研判、预警、评议和应对。累计通报我国技术性贸易措施2603项,评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5452项,对500多项可能影响我国产品出口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重点评议和跟踪交涉。积极应对美国联邦消费品安全法案、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雷斯法案、鲶鱼法案、北美亚洲舞毒蛾标准、欧盟化学品法规和电子电气指令等技术性贸易措施。连续12年开展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企业的影响调查,建立了20个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历经10年谈判推动中国梨出口到以色列,历经13年谈判推动中国油桃出口到澳大利亚,历经17年谈判推动中国苹果首次出口到美国。5年来,服务有关方面引进种牛75万头,境外预检淘汰不合格牛19.8万头,为企业避免直接损失40亿元。经严格检验检疫,900万头猪、2824万只活禽及时供应港澳地区。实施出口食品企业“逐一帮扶”行动,促进我国“婴配”乳品企业自2008年后首次恢复出口。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我们促使欧盟解除对中国贝类长达19年的进口禁令,帮助中国水产品、猪肉、熟制禽肉等出口到欧美、俄罗斯等高端国际市场,促使美国联邦通信管理委员会(FCC)延迟实施关于无线通讯设备新的技术措施,避免我国数百亿美元贸易遭受影响。

    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我们主动对接,用足优势,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制定和发布《“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共同推动认证认可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愿景与行动》《“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联合声明》《第一届“一带一路”检验检疫高层国际研讨会重庆联合声明》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服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便利化、双边贸易发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产业核心技术研发支撑等战略性优先项目的实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签署128项合作文件,先后开展近200次部级互访交流,上千次技术交流,突出机制建立、项目设计、务实合作、资源使用等重点方面的对外合作。组织召开第一届“一带一路”检验检疫高层国际研讨会、“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高层对话、中国-中东欧“16+1”质检合作对话会等国际会议,发布联合声明,推动工作制度对接、技术标准协调、合格评定结果互认。与沿线31个国家在检验检疫电子证书领域开展合作,与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坦、阿塞拜疆等国签署合作文件,建立合作机制。推动中欧班列跨区域合作,联合欧盟、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建立六方合作机制,倡导共建“欧亚安全大通道”,推动解决食品过境难题。

    2017年5月,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开幕式上发表重要演讲,强调“要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联通,为互联互通提供机制保障”,要求“推动海关、检验检疫等合作项目早日启动、早见成效”,体现着对质检工作服务“一带一路”作用的肯定与期待。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推进贸易畅通”平行主题会议上,质检总局作主旨发言,提出了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合作,畅通“一带一路”规范贸易、公平贸易、互惠贸易、安全贸易的倡议,得到与会各方的积极回应。20多项质检协议纳入高峰论坛成果清单,相关质检工作写入“一带一路”白皮书,彰显了质检部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为。

    (五)服务民生改善,促进共享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质量涉及民生福祉,关乎群众利益。5年来,我们把服务民生贯穿于质检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标准化工作纳入《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与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联合26个部门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会同民政部等5部门完善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大力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职工工伤等重要标准。探索发展产品质量保险,完善产品质量多元救济机制。加强产品质量担保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三包”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批准发布网络预约出租车计程计时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建成省级和市级电梯应急处置平台114个,覆盖167万台电梯,电梯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和实施救援平均用时大幅缩短,电梯维保信息定期公开,维保质量进一步提升。推动山东建成全国首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2016年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带动1900多万人就业,对农民增收贡献率达25%。

    我们深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1709家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的7200种产品达到“三同”要求并上线,30多家连锁超市的1000家门店开设“三同”销售专区,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高质量的食品和消费品,提升了“质量获得感”。

    四、矢志不渝强质检,全面提升质检履职能力

    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是质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四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离不开强质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5年来,我们围绕实现质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目标,围绕强质检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质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全面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持续加强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质检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一)质检改革扎实推进。改革是时代的主旋律,也是质检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的5年,是质检改革形势最严峻、任务最繁重的5年。在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紧跟党中央部署,顾全大局、顺应大势,有序推进质量监督管理、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标准化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工作,以改革强自身,以改革促发展,在改革中焕发生机。

    大力推进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2013年,质检总局联合4部委印发《关于调整省级以下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确保全国质监系统18万干部职工在分级管理改革中始终保持思想和工作稳定。面对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形势,制定印发《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基层质监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机构调整运行过程中,加强对质监部门职责履行和效率提高的指导。密切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在基层机构调整中更多体现质量元素,努力保持质监工作的整体性连贯性和质量技术基础的完整性。

    大力推进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改革。大幅削减法检目录,四次调出1817个出口商品HS编码,一般工业制成品出口不再实施法定检验,调出180个进口商品HS编码,取消进口旧机电备案、进出口食品包装和对外援助物资检验。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主干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进,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全面停征。大力推进与海关部门的“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合作、与口岸查验单位的“三互”合作,积极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系统按照口岸把关既“把得严”又“放得快”的要求,加快探索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创造出“智检口岸”“三模式三体系”“十检十放”等改革经验。全力支持全国1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在国务院公布的前两批48项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中,质检领域有16项,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取消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降低检验鉴定机构准入门槛。推进实施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改革,对86143批进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结果予以采信,涉及货值688.24亿美元。

    大力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配合中央编办发布《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指导意见》。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整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院相关整合工作稳步推进。推动12个省(区、市)在省域范围内整合246个检验检测机构,组成13个业务范围覆盖省域的检验检测机构,将具备条件的检测机构整合实行转企改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出台《关于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促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大力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将标准列入国家基础性制度范畴,要求重构标准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政府要加强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标准化改革列为2015年重点任务。我们推动国务院批准建立由国务委员担任召集人的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提出构建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法》首次修订,完善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改革于法有据。着力调整标准供给结构,提升标准供给水平。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级整合为一级。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开展了10万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发布1200多项团体标准,依靠市场配置标准化资源成效初显。全面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原来企业备案1项标准平均需要14天,现在公开不到10分钟,还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全国已有8万多家企业公开了31万多项标准,覆盖了51万多种产品。加快标准立项频次、缩短立项周期,国家标准立项频次由原来一年2批增至一年4批,立项周期由原来的8个月缩短至3-4个月。切实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制度改革和物品编码市场化改革。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削减行政许可项目,目前取消下放9项,质检总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全部“清零”。全面清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前置条件、全面简化发证审批程序,审批时间压缩30个工作日,检验项目缩减30%。最大限度下放审批权限,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产品由60类缩减为38类,其中取消19类,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3类,下放地方8类。推进认证机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认证机构设立的地域限制、人员资格限制、业务范围限制等方面的10项审批要求、6项备案要求。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改革,完成质检系统“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央编办批复确定质检总局所属事业单位类别,分别是行政类3家、公益一类6家、公益二类238家、生产经营类36家。积极参与商事制度改革,将涉及质检部门的4项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后置,与中央编办、民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共同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质检系统2700个代码机构办证窗口全部关停,全部取消收费,万名工作人员转业,为商事制度改革作出很大牺牲,为“三证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作出很大贡献。

    (二)质量技术基础全面夯实。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工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等相继提出国家质量技术基础(NQI)的概念,强调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是一个完整的技术链条,是保障国民经济有序运行、促进科技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基础,是提升质量竞争能力的基石。2001年,党中央决定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并纳入,实现了对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统一管理。5年来,我们进一步推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融合发展,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对质量发展的综合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计量方面。计量关系国计民生,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5年来,我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为抓手,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计量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坚持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强化计量科学研究。建立和完善纳米新材料、新能源、智能电网、生物安全、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亟需的计量基准和标准。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国防工业等重要领域新建了流量标准装置、天线校准装置、标准太阳电池校准装置、纳米测量装置等一大批高精度计量标准。在食品、临床化学、环境、生物医学、地质学等17个ISO标准物质委员会确定的应用领域加快了国家标准物质的研制与生产。依法批准建立国家计量基准183项,批准国家标准物质1万多种,全国各级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5万多项、计量标准10万多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国家量值传递溯源体系。批准发布重点领域急需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301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达1666项,形成覆盖10大领域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在基本物理常数、新一代高准确度、高稳定性量子基准等基础前沿领域,计量科技取得新的突破,“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秒长基准装置”等一批量子计量基准经批准投入使用。在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建立了19个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立了25家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测试中心和航天、交通能源计量中心。我国得到国际承认的校准与测量能力达到1423项,位居亚洲首位,国际排名从第7位上升至第4位。

    ——标准化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谁制定标准,谁就拥有话语权;谁掌握标准,谁就占领制高点。”5年来,标准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现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超过12万项,企业标准超过百万项,覆盖了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个领域。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标准化技术研究院所277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遍布全国各省(区、市)。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达533个,委员人数达43848人。我们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等9类约5500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搭建标准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评选标准创新贡献奖,开展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建设,批准筹建中关村、中国光谷、国家电网、海尔家用电器等10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技术支撑能力得到空前提升。标准化工作受到高度重视,“深圳标准”“浙江标准”“山东标准”列入当地党委和政府的主要工作任务。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高,中国主导制定246项ISO标准,123项IEC标准。2016年国际标准提案数达160项,我国专家主导和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在ISO/IEC当年新发布标准总数中占比超过50%。我国与4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71份合作协议,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署21份合作协议,与英国、法国等2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推动标准一致化协议,发布首批62项中英互认标准清单、11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支持越南、柬埔寨、老挝等国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新加坡、土库曼斯坦等国积极采用部分中国标准作为国家标准,中国标准的国际地位达到新高度。

    ——认证认可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对认证认可工作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认证认可写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60部专项规划,明确列为高技术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门类,中央改革办、国务院审改办把认证机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绿色产品认证、标识整合改革等列为重点改革任务。5年来,累计颁发各类有效认证证书63.7万多张,总数较十八大前增长59.4%。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84个,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区3个、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12个。认证认可科技立项184项,涉及国拨经费1.7亿元。发布认证认可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71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2855项。推动建立国家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避免对检验检测机构重复评价发证。广泛建立部际协作、行业采信、地方联动、社会共治等工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各地方、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将认证认可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能、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全国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的32个成员单位联合发布《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十三五”规划》,通过部际协作平台建立认证认可制度49项,共同推进认证认可工作128项。完善由认证认可、资质认定、注册备案等构成的工作制度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覆盖20大类158种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覆盖产品、体系、服务、过程和人员领域,认可制度覆盖三大门类11项基础认可制度、24个专项认可制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覆盖30多个行业。积极推动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互认,加入13个国际认证认可互认体系,覆盖全球经济总量95%以上,中国认证认可能力和结果得到国际广泛承认。

    ——检验检测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许可体系,5年来,全国各行业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达33235家,共出具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15.1亿份。质检总局直属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等4个国家级综合研究机构实力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以4个直属院、949个国家质检中心和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为龙头的检验检测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持续强化疫病疫情、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等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形成了以重点实验室为龙头、区域性中心实验室为骨干、常规实验室为基础的实验室体系。目前,质检系统拥有各类技术机构近5000个,组建检验检测技术联盟21个,批准建设国家质检中心551家、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398家,分别增长60%和30%。中央财政资金投入64.76亿元,一批高、精、尖检测设备投入使用。质检技术机构拥有实验室面积达到835万平方米。科研、检测仪器设备达79万多台(套),增长88%,仪器设备原值335亿元,增长140%,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三)“三个质检”协同发展。5年来,我们一以贯之推进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建设,进一步树立了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

    建设法治质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我们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出台《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法治质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发挥法治对质检工作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完善质检法律规范体系。《标准化法》修订取得重大突破,《质量促进法》立法稳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法》颁布实施,成为质检总局成立以来推动发布的第一部以质检部门为主要执法主体的法律。积极推动《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计量法》《国境卫检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由9部法律、13部行政法规、196部部门规章以及300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组成的质检法规体系全面形成。

    完善质检法治实施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督促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启动权责清单编制及公开工作,推动地方两局建立权责清单制度。

    完善质检法治监督体系。配合全国人大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推动产品质量法有效实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22件,增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能力,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构建层级督察体系,加大业务督察力度,强化了对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有效监督。

    完善质检法治保障体系。健全法治质检建设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检验检疫系统普遍建立并实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部分质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办法。将法治教育引入质检大讲堂,扎实开展普法工作,质检系统11个先进单位、16个先进个人获得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修订出版质检普法系列丛书,编写典型执法案例集,编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律全书、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规章汇编。启动“质检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成功举办首届法治文化演讲比赛。

    建设科技质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靠技术执法,凭数据说话”是质检部门的突出特征,科技实力是质检部门的显著优势,建设科技质检是质检系统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的5年,是质检科技大发展的5年。

    科研创新成果丰硕。全面规划质检科技发展,发布《中国特色质检技术体系建设纲要》。科研投入和科技成果大幅增长,承担国家级课题877项、省部级课题4681项,中央财政科研经费增加65%。科研成果登记6924项,增加120%。“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NQI专项)列入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新一代时间频率基准的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境转基因产品精准检测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7项成果获国家科技奖励,734项获质检总局“科技兴检奖”,202项获其他省部级奖励,获各类专利授权4437项。建成15个质检科普基地,发表科技论文3万多篇,850多项科技成果得到转化。

    技术攻关取得突破。碳排放和碳减排等认证认可技术得到突破,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技术及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攻克多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关键技术,研发3000多种快速高通量检测鉴定技术、试剂和标准物质。茶叶中653种农药多残留和化学污染物检测方法通过11个国家和地区30个实验室协同验证。大型承压设备不停机电磁无损检测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科技人才脱颖而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启动海外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具有世界科研前沿水平的质检科技专家、高层次质检科技领军人才。目前,质检系统共有高级职称人才2.14万名,科技人才10.5万名。拥有侯建国1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张钟华、庞国芳、李天初3位中国工程院院士,拥有中央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1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国家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6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6人,在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2人。“基准原子钟研究团队”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与评价创新团队”入选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中国计量院和中国检科院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建设和谐质检。质检系统由多个部门组合而成,实现高度融合、形成整体合力至关重要。质检部门又是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的窗口,质检形象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5年来,我们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大力营造团结协作的发展氛围,大力培育奋发向上的质检文化,质检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党的建设持续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赢得了党心民心。根据中央部署,质检系统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一审双查”,建立并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现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查全覆盖,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加大监督检查、办案和巡视力度,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机关党建理论研究,精心打造“党旗下的质检人”党建品牌。

    质检运转更加顺畅。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管人机制。加强质检发展研究和政策研究,成立质检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全面启动质量强国、质监体制机制、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与国家高端智库、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创办“中国质量发展圆桌会议”品牌。发挥质检总局党校的教育主阵地作用,先后举办各层次党校班50多期,培训2300多人次。在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绩效考核管理,质检总局门户网站连续多年在国家部委网站绩效评估中名列前茅。坚持精细理财,大力开源节流,部门预算管理和决算连年被财政部评为一等奖。做好工青妇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学会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全系统50个先进集体和70个先进工作者得到质检总局和人社部联合表彰,创建90个全国文明单位、337个青年文明号。

    质检文化不断厚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下,持续加强大质检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一步促进队伍融合、资源整合、工作联合,做到一家人、一条心、一股劲。加强质检新闻宣传工作,坚持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质检大讲堂”受众达30万人次,连续两届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十大优秀学习品牌。在全系统推进“书香质检”阅读活动。编辑出版《铸魂》等系列书籍,首次集中展示质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丰硕成果。举办“永远跟着党走——纪念红军长征胜利八十周年文艺汇演”“中国梦质检情——全国质检系统喜迎党的十九大文艺调演”,推动创作并播出第一部专题反映质检行业的电视剧《国家底线》,制作《大国质量》专题纪录片,全系统涌现出一批记录质检工作、反映质检生活的优秀文化作品。

    回首5年,历历在目。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新业绩,开启了新征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质检系统团结奋进、砥砺前行,谱写了新篇章,开创了新局面。这个新局面,体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质量,质量重要性空前彰显;体现在大质量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质量工作整体合力空前凝聚;体现在具有中国特色的质检工作体系更加完善,质检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空前增强。

    5年跋涉,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体会格外深刻。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步调一致。质检工作是党领导下的重要工作,质检事业是党和人民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折不扣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质检系统落地生根,是质检事业成功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过一系列重要讲话,阐述了很多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思想深刻、立意高远,既体现了对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实践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质检工作更具重大而直接的指导意义。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质检总局党组及各级党组织都及时组织学习,认真领会贯穿其中的战略思维、辩证方法、历史眼光、创新精神、百姓情怀和自律品格,提高了质检系统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对于党中央的新要求新部署,质检系统都是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组织研讨,第一时间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5年来,质检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在重大政治和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旗下的质检人”热爱党、忠于党,听党话、跟党走,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为推进质量发展、维护质量安全、严把国门口岸忘我工作,倾注了心血,奉献了智慧。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质检,质检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坚持人民立场,依靠人民群众,在质检系统更有不同寻常的意义。从质检工作的目标导向看,建设质量强国,推动质量发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质量获得感”。从质检工作的职能属性看,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职能多、领域宽、任务重,没有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就很难履行好职责。从质检工作的本质特征来看,质量无所不在,无时不在,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系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出口质量还涉及国家形象。质量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决定了质检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利益,这始终是确定质检工作指导方针、制定质检工作措施的定盘星和压舱石。5年来,质检系统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最高利益,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着力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着力提升质量供给水平。全国质检工作会议呼吁:“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完成好中央交给的各项任务。机遇难得,抓不住就是我们的失误;责任重大,干不好就是我们的失职。”事实证明,坚持人民立场,践行“人民质检、质检为民”承诺,是5年来质量发展取得成效、质检工作得到认同的根本原因。

    第三,必须坚持深化改革,直面挑战,锐意进取。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举改革旗帜,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政治智慧推进改革,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由习近平总书记任组长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5年内召开近40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质检系统从“八路军”一路走来,本身就是不断改革、发展壮大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质检改革全面推进,涉及机构拆分、职能整合、人员分流、流程再造,有的甚至到了伤筋动骨的程度。质检总局党组号召全系统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敢于涉深水区、啃硬骨头,服从大局、顺应大势,以积极的姿态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推进改革。我们强调,全系统“一定要主动作为、一定要舍得放权、一定要形成合力、一定要突出规划”,强调要“深入探索质检改革规律,切实保证质检改革实效”,告诫“在体制调整、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要把得住方向,经得住考验,做到越是关键时刻,越要团结、越要沉着、越要扎实、越要严格”。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质检改革推进顺利,确保了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监管不软,质检事业蒸蒸日上。我们处在一个改革的时代,下一步改革任务会更重、难度会更大,质检系统有决心有信心紧跟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质检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深化改革中奋力开拓中国特色质检事业的广阔前景。

    第四,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治检,锤炼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举措。质检系统“从严治检”,既是响应党的号令,也是带好队伍、锤炼队伍的必然要求。5年来,质检系统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质检总局党组要求全系统“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钻研的劲头,埋头苦干的作风,创先争优的勇气”,培养“真抓实干的作风、深钻细研的学风、朴实精炼的文风”,树立“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可亲可信的人民质检形象”。质检系统严字当头、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作风硬的质检队伍。实践证明,这支队伍做到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到了“关键时刻拉得出、危急关口冲得上、紧要关口打得赢”,既保障了质检工作任务的完成,又为国家质量发展储备了一支生力军。

    第五,必须坚持面向未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告诫全党“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质检事业发展的历史,就是质检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追求质量的奋斗史。质检事业发展至今,经过了十几次整合,特别是2001年4月,为适应我国扩大开放、加入WTO的新要求,党中央作出将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二为一的英明决策,组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领导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同时管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原来分属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劳动部等部门的国家计量局、标准局、质量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中国纤维检验局,分属外经贸部、农业部、卫生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动植物检疫局、卫生检疫局,8个机构融入质检大家庭,集聚形成了提升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质检总局成立以来,牢记使命责任,忠实履行职责,上下求索,奋力开拓,国家质量长足发展,质检事业充满生机。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我国总体质量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与人们群众对质量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质量水平的提高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技术基础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推动质量发展的整体环境还有待优化。在国门安全方面,面对全球一体化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疫病疫情日趋复杂的大环境,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面临挑战。质量提升永远在路上,质检工作任重道远,质检系统不可懈怠。质检系统23万干部职工要铭记历史、不忘初心,倍加珍惜团结和谐的好局面、干事创业的好状态、改革发展的好势头,更加坚定地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自觉地高举质量强国的旗帜,更加主动地践行质检为民的宗旨,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戮力同心、顽强拼搏,善谋善断、善作善成,为壮大国家质量大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