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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作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建设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标委办工二〔2017〕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关于开展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工作的要求,国家标准委编制了《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方案(2017-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同时,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请据此组织创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分为示范区和示范单位两类。2017-2018年示范基地创建工作要聚焦《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重点消费品领域,面向我国消费品产业集聚区域和优势企业,启动创建15家示范基地,其中示范区5-7个,示范单位8-10家。

    二、申报程序

    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由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推荐(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国家标准委组织评审并批复创建试点。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单位申报。示范区的申报单位为省市县级政府及园区,示范单位的申报单位为消费品行业企业和标准化技术机构。申报单位需填写《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择优推荐。推荐单位应按照《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确保推荐过程公开、公正、透明。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申报要求

    推荐单位应于2017年12月15日前向国家标准委报送推荐材料,并附推荐创建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推荐单位印章的《申报书》纸质版(1式2份)和电子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家标准委工业二部
      陈倩雯,010-82261653,15810962101,chenqw@sac.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标准委

    2.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杨跃翔,010-58811970,18910756073,yangyx@cnis.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附件:1.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方案(2017-2020年)
       2.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申报书
       3.消费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荐创建项目汇总表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