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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标准体系规范消费环境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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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美丽县域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体系,为县域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提供了规范统一的标准依据。这是浙江省发布的首个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地方标准。
该地方标准体系包括6个子标准,涵盖评价规则、长效监管、消费体验要求和各类型示范单位消费体验评价细化等方面。该局局长章熙翔表示,标准突出了普适性、指导性、操作性,规范了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的每一个环节,可为安吉企业、消费者提供无差别化的创建要求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力助推“中国最美县域”建设。
标准提出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把放心消费的工作重点从以往更多侧重于纠纷调处、质量抽检、执法办案、消费警示等末端着力,转向更加注重于调动生产者、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的源头作为。标准明确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为创建示范的基本条件,确定了“安全事故、群体投诉举报、侵权行为行政处罚”等三大类“一票否决”事项。在评价方式上,采取企业申报、部门验收、第三方机构评估评价、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筛选认定的形式,突出了第三方评价与消费体验。
符合标准的放心消费建设示范单位,将在主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展示浙江省统一的标志标识,接受消费者实时监督。同时,对示范单位将采取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失信即时退出。此外,放心消费建设示范单位这一评价还将纳入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等相关活动的重要方面。(潘柏林 张 律 记者曹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