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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产品质量纠纷调解中心在浙江金华成立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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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专门针对产品质量纠纷而设立的调解中心——金华市产品质量纠纷调解中心,近日在浙江省金华市质监局正式挂牌成立。
该调解中心主要就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侵权纠纷、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等问题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于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金华市质监局局长张少华介绍说,调解中心的成立运行不仅可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缓解司法资源压力,还能让质监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内产品质量问题的源头和重点领域,精准补齐产品质量短板,有效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有效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质量法律意识的提高,质量申诉逐年上升,质量纠纷案件众多。今年以来,金华质监部门受理各类产品质量的申诉举报1500多件,金华市本级法院一年要处理的质量纠纷案件达到400多起。
为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及时处理产品质量纠纷,金华市质监局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司法局建立了产品质量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依托调解中心引导当事人解决纠纷。
为了提升调解效果,该中心还专门聘请了浙江胜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胜平、金华电视台“老娘舅”张路前、金华市质监局退休干部龚景昌等7人担任调解员。
据了解,调解中心对于产品质量纠纷实行免费调解。纠纷调解可以由当事人申请或者由相关人民法院委托,流程分为纠纷受理、调解准备、实施调解3个阶段。该项工作先期在金华市区开展试点,认真总结和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市、县推广。(应华冠 于胜敏 记者曹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