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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皇岗口岸截获新鲜槟榔果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2-04
    来源:

    11月21日,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皇岗口岸从一名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一批槟榔果实,重4.6千克,用报纸包裹,果实新鲜富含水分。该名旅客未主动对该批货物进行申报,也无法提供相关审批许可证书和检疫证书,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货物作截留销毁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新鲜水果蔬菜、种子、种苗及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等禁止携带入境。新鲜槟榔属于植物果实,具有繁殖能力,违法携带入境可能引进外来物种、引起病虫害,影响我国生态环境及农业生产。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入境前要了解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切勿违法携带禁止携带入境物品入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王 剑 陈燕君)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京ICP备1204766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