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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要求加快质量强省建设 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2-06
    来源:

    11月30日,河北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审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质量摆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对质量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全省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性,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发展。要聚焦重点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实现河北制造向河北创造、河北速度向河北质量、河北产品向河北品牌转变。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作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任务,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贯穿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推动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大质量、大标准体系基本形成,质量供给水平大幅提高,质量型发展优势凸显,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河北制造”更具品牌价值、“河北标准”更具话语权威、“河北建造”更具燕赵特色、“河北文化”更具感召魅力、“河北服务”更具诚信品质、“河北环境”更具竞争优势。

    根据加快质量强省实施意见,河北省将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质量提升十个专项行动”: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文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生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城乡建设管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同时,将紧紧抓住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筹办北京冬奥会重大机遇,举全省之力支持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和冬奥会筹办工作,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高质量标杆示范。

    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质量工作领导。把“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贯穿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各级党委政府要聚焦重大国家战略和河北多重历史机遇,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定期研究落实质量强省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强化市、县政府质量发展和质量监管职责,明确质量标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质量提升奖励激励机制,不断加大对质量改进和提升工作支持力度。加强质量教育培训,把质量发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开设专题课程,举办专题班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质量意识,切实提高质量工作领导水平。统筹高等院校和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力量,大力培养各层次质量管理人才和质量技术专门人才,厚植质量强省基础。加强和改进法治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为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据悉,河北省还将建立全省质量督察工作机制,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质量督察工作体系,切实加大对各地各部门质量工作的督导检查。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把质量督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质量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强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把质量工作考核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省级政府机关职能绩效目标,赋予一定权重,强化激励约束,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以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全要素生产率、质量竞争力指数、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等为重点,探索构建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本报记者 王 越)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4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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