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铝合金建筑型材等5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类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17〕630号
质检总局关于2017年铝合金建筑型材等
5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类产品质量
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2017年5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全国29个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铝合金建筑型材、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中密度纤维板、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冷轧带肋钢筋等5种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类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相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完成了联动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覆盖了北京、天津、山西等29个省(区、市)1768家企业的1768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经检验,1673家企业的1673批次产品合格,95家企业的95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4.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4%。其中,铝合金建筑型材共抽查了19个省(区、市)416家企业的416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抽查发现有392批次产品合格,2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8%;冷轧带肋钢筋共抽查了15个省(区、市)155家企业的155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十分之一,抽查发现有140批次产品合格,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7%;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共抽查了24个省(区、市)430家企业生产的430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四,抽查发现有408批次产品合格,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1%;中密度纤维板共抽查16个省(区、市)248家企业生产的248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一半,抽查发现有232批次产品合格,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6.5%;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共抽查了23个省(区、市)519家企业的519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约为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抽查发现有501批次产品合格,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3.5%。
为更科学地反映产业的整体情况,本次联动抽查范围涵盖了大、中、小3种规模类型的企业。大型企业累计抽查了118家的118批次产品,有116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8.3%;中型企业累计抽查了338家的338批次产品,有321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5%;小型企业累计抽查1312家企业的1312批次产品,有1236批次产品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4.2%。5种产品按企业规模分类的产品合格率情况见下图:
二、不同产品抽查结果情况
(一)铝合金建筑型材。本次抽查发现,铝合金建筑型材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项目包括:化学成分、最小公称壁厚、壁厚偏差、氧化膜局部膜厚、氧化膜平均膜厚、氧化膜封孔质量、漆膜局部膜厚、复合膜局部膜厚、耐碱性、涂层最小局部厚度。为提升产品质量,质检总局加大了对铝合金建筑型材的抽查力度,近5年来对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持续开展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合格率分别为:87.3%、94.2%、87.5%、87.5%、94.2%,产品质量趋于稳定。
(二)冷轧带肋钢筋。本次抽查发现,冷轧带肋钢筋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项目为:屈服强度、伸长率、横肋间距、横肋中点高、重量偏差等5个项目。近5年来,冷轧带肋钢筋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54.4%、84.2%、92.2%、86.7%、90.3%,产品质量整体呈现递增趋势。
(三)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本次抽查发现,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不合格产品主要是规格尺寸和静液压试验项目不合格。近5年来,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分别为90.0%、90.3%、89.2%、93.6%、94.9%,产品整体质量比较稳定。
(四)中密度纤维板。本次抽查发现,中密度纤维板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项目包括吸水厚度膨胀率、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和甲醛释放量等5项。2015年至今,该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的合格率分别为94.3%、92.5%、93.5%,整体质量水平稳定在90%以上。
(五)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本次抽查发现,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不合格产品主要为甲醛释放量、耐洗刷性、对比率、低温稳定性等4项。近5年来,该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的合格率分别为96.7%、96%、93.7%、95.4%、96.5%,产品质量保持稳定趋势。
三、不同产品的区域抽查情况
(一)铝合金建筑型材。本次抽查企业主要集中于广东、山东和江苏,占本次抽查企业总数的48.1%。有12个省份的产品抽查未发现质量问题,4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90%至95%之间,3个省份的产品合格率介于80%至90%之间。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企业 | 抽查企业数 (家) | 抽查产品数 (种) | 合格产品数 (种) | 产品合格率(%) |
所在地 | |||||
1 | 辽宁省 | 20 | 20 | 20 | 100 |
2 | 江苏省 | 50 | 50 | 50 | 100 |
3 | 浙江省 | 20 | 20 | 20 | 100 |
4 | 安徽省 | 20 | 20 | 20 | 100 |
5 | 福建省 | 9 | 9 | 9 | 100 |
6 | 湖北省 | 20 | 20 | 20 | 100 |
7 | 湖南省 | 7 | 7 | 7 | 100 |
8 | 重庆市 | 5 | 5 | 5 | 100 |
9 | 贵州省 | 2 | 2 | 2 | 100 |
10 | 云南省 | 5 | 5 | 5 | 100 |
11 | 陕西省 | 4 | 4 | 4 | 100 |
1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2 | 2 | 2 | 100 |
13 | 河南省 | 17 | 17 | 16 | 94.1 |
14 | 四川省 | 30 | 30 | 28 | 93.3 |
15 | 广东省 | 100 | 100 | 93 | 93 |
16 | 山东省 | 50 | 50 | 45 | 90 |
17 | 江西省 | 25 | 25 | 22 | 88 |
18 | 河北省 | 20 | 20 | 16 | 80 |
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0 | 10 | 8 | 80 |
合计 | 416 | 416 | 392 | 9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