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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定规程《玻璃体温计》预审会在济南召开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量司
发布时间: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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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受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委托,国家检定规程《玻璃体温计》预审会在济南召开,此项检定规程由山东省计量院主导修订,来自中国计量院、北京计量院、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玻璃体温计是一种具有最高留点结构的,它可以记录所曾测定的最高温度。因其价格低廉、使用方便、体积小巧等特点,一直被医疗机构、普通家庭广泛使用。传统的玻璃体温计感温介质为汞,由于汞蒸气和汞的化合物多有剧毒,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规定,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将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进步和体温计生产技术的创新发展,目前以无毒的镓铟锡合金作为感温介质的玻璃体温计已经研制成功并投放市场。而现行的《玻璃体温计》检定规程,自2003年颁布以来,已实施近14年。其内容主要针对含汞体温计所制定,已不能满足当下的技术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申请修订该检定规程,并于2017年11月完成预审稿,25日在济南召开了预审会。
会上,与会专家对该规程的修订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并指出,这个规程影响范围大,管理和需求差距大,保证玻璃体温计的量值准确可靠,对临床上诊断疾病或判断某些疾病的预后、及人民群众的日常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修订小组表示,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认真做好实验,参照国内外行业标准,本着既科学严谨又执行性强的原则完成修订,如期提交报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