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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琥珀》《翡翠饰品质量等级评价》 两项地方标准评审通过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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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傅小冰)记者从云南省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由该院申报的《缅甸琥珀》和《翡翠饰品质量等级评价》两个地方标准,已通过专家组审查。
《缅甸琥珀》地方标准是由腾冲市文产办、腾冲市琥珀协会委托该院起草,中国轻工珠宝首饰中心协助市场调研,从标准立项到评审通过经历了一年多时间。
据了解,近年来,国内缅甸琥珀市场不断发展壮大,关于缅甸琥珀却一直没有系统成文的标准。目前,国家珠宝玉石标准中仅对琥珀的宝石学特征和检验方法做出规定,但针对缅甸琥珀却并没有过多说明,这导致缅甸琥珀自发现、开采、利用以来从未有过统一的关于产地、加工以及检验方法方面的标准。因此,制定缅甸琥珀标准,统一规范缅甸琥珀的分类及检验检测方法,对缅甸琥珀的质量检测有科学指导作用。
《翡翠饰品质量等级评价》地方标准是在已经发布的《翡翠饰品质量等级评价》DB53/T302-2009基础上进行修订,原标准发布的8年时间里,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珠宝市场的规范化发展,这部关于翡翠饰品优劣评价的标准仍然存在一些诸如侧重中高端翡翠饰品品质评价,而占更多销售比重的中低端翡翠饰品难以得到有益评价问题等不足之处,对《翡翠饰品质量等级评价》的修订势必能够有效统一和提升云南珠宝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及服务水平,推动该省石产业发展中的珠宝玉石特色支柱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