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劲扬帆 东风正暖
宁波,凭借其国际大港的先天优势,已经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的前沿阵地。宁波检验检疫局作为涉外执法行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以“中东欧国家技贸措施研究”为着力点,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携手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同中东欧国家发展战略对接——
11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布达佩斯参加第七届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论坛,李克强总理在致辞中提到:“中方鼓励在宁波等城市建立16+1经贸合作示范区,为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搭建平台。”据了解,中国企业对中东欧16国累计投资从2010年的近30亿美元增长至2016年的90多亿美元,双方贸易从439亿美元增长至587亿美元,中国从中东欧国家进口农产品增长超过300%。
11月28日,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成立,使宁波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职责更加清晰、联系更加紧密、载体更加丰富、工作更加顺畅、范围更加拓展,可以更为高效地服务于中东欧博览会、16+1示范区创建等重大工作,将对宁波新一轮扩大开放起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风起——宁波开启中东欧研究之路
早在2014年,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促进部长级会议和中东欧特色产品展在宁波顺利举行。来自中东欧16个国家的180家参展商共带来了6000余种琳琅满目的特色商品,吸引了广大国内进出口生产和贸易企业的持续关注,在宁波刮起了一阵中东欧热风。
“中东欧是中欧合作的桥头堡,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组成,必须让我们的企业抓住这一轮发展机遇。”随即,宁波检验检疫局召集来自工业品、食品、动植物产品等多个领域的22位专家组成《中东欧国家市场准入体系及贸易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组,对中东欧市场准入的运行机制开始重点研究。从零开始,课题组刚刚拿出了初步成果,一场检验研究成果的盛会又在宁波落地。
2015年6月,首届中国-中东欧投资贸易博览会在宁波召开,500册载满课题组智慧的《出口中东欧16国技术法规导引》送到了会场,随后参会企业近乎燃爆的“秒杀”场面完全超出了课题组的预期。“手册详细介绍了16个国家的准入法规、涉及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我们企业太需要这方面的信息了。”
借势——成立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投资贸易博览会的成功,让宁波和中东欧国家结下了不解之缘。2017年3月,质检总局与宁波市政府共同签署了《关于共建“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合作备忘录》,“中国-中东欧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正式落户宁波,这也是中国首个以贸易便利化为主题的国检试验区。
宁波率先迈出了中东欧市场准入机制研究的步伐,吸引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也为宁波企业搭起了更高的合作发展平台,同时中国-中东欧贸易便利化国检试验区对中东欧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研究提出了更高、更精、更准的要求。
相辅相成,互成因果。2016年,宁波局再发“江湖英雄帖”,原中东欧市场准入课题组再次集结,并且吸纳了浙江万里学院的国内外专家,这次的目标是《中东欧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与对策研究》,并且以捷克、波兰和马其顿为例进行深入的国别分析。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有了良好的研究基础,新的课题组向中东欧的纵深持续推进。
通过UNcomtrade数据库,课题组分析了中国出口中东欧贸易额、产品总类及变化趋势。通过质检总局标准中心TBT/SPS数据库,RAPEX和RASFF通报系统的数据,分析中东欧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执行情况。在我国驻中东欧16国的使馆,以及16国驻华机构的帮助下,清晰梳理了中东欧国家市场准入管理的相关机构与制度。通过与浙江万里学院捷克语言文化中心合作,请捷克专家参与课题研究,成功通过了语言难关。通过实地走访对中东欧有出口实绩的150家企业、相关行业协会,掌握企业出口遇到的问题,深入理解中东欧技贸措施的实际影响,找到我国典型行业应对中东欧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具体对策。
云涌——中国-中东欧合作道路越走越宽
11月28日,宁波中东欧博览与合作事务局成立,以此为契机,宁波将进一步提升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交流,中国-中东欧合作道路越走越宽。“今年3月,我作为宁波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组建中东欧博览事务管理局,做大做强中东欧博览会的建议’,已事务管理局作为专门机构统筹宁波和中东欧国家之间的合作交流,今天愿景成为现实,宁波检验检疫局将持续推进中东欧国家政策研究,在中国-中东欧合作道路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宁波检验检疫局局长卢厚林得此新闻,欣喜不已。
“在中东欧16国之间、他们与欧盟之间,以及与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之间,我们课题组对各种材料抽丝剥茧,归纳总结,发现了很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做法,什么特点,哪些优势,跃然纸上。”谈起中东欧国家技术性贸易措施分析与对策研究的作用时,宁波局法制处处长胡宇航展示了课题组发表在《中国检验检疫》上的理论文章:《这里是起点更是前沿》,以及《技术性贸易措施导刊》中3篇东欧专题系列论文。“这里不但有现状的分析,还有课题组精心筛选出的针对性对策建议,这些建议将进一步推进中国-中东欧经贸发展。”
据统计,2016年中国与中东欧16国贸易额占中国与欧洲贸易总额的10.19%。在同期中国对欧洲贸易总额下降3.3%的情况下,“16+1合作”的表现更加鼓舞人心。习近平主席在会见中东欧国家领导人时多次指出,要将“16+1合作”打造成“一带一路”倡议融入欧洲经济圈的重要承接地。“宁波局作为涉外执法行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贸易便利化,携手促进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中东欧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我们将继续砥砺前行。”卢厚林满怀信心。(周 聪 邱 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