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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旗帜 浅析全面加快法治质监建设

    作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时间:2017-12-18
    来源: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质监前进的旗帜,是今后一定时期推进质监法治的总方略,是开展各项质监工作的总要求,须臾不能偏离。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是法治质监的价值追求

    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法治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好而最不坏的治国理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就是要遵循实质法治的理念,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最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履行社会主义市场秩序重要监督职责的质监部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征程中,时刻秉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法治逻辑,以“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政府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为路径,全面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方针,不断推进质监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坚决摈弃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科学执法,完善质监法治理论,弘扬质监法治文化,有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真正将质监事业推向实质法治,进而为实现法治政府、法治国家贡献应有之力。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可依是法治质监的规范前提

    从立法的角度,如果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改革开放初期对法律从数量上的基本要求。那么,随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完善,新时代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方针,则对立法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对立法给出的价值和质量评判标准。何谓良法,亚里斯多德曾给出精确的表述:“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据不完全统计,9部法律、13部行政法规、298部地方性法规以及193部部门规章和更多的地方规章构成了质检法律体系,但立法质量有待提高、立法结构不尽合理是质监法制不容回避的问题。在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基础上,以保民生、提质量、扩开放、促创新为立法动机追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前提,加快消费品质量提升新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新业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举措立法,抓紧已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订,积极夯实为质监法律规范提供技术支撑的标准规范、计量规程等技术规范基础,减少法律文件数量,提高立法质量,实现从立法数量型向立法质量型的跨越。遵循民主公开立法程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被监管主体、社会组织的立法建议,对质监法律法规尤其是行政规章实施绩效评价,为质监立法质量不断提升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从严格执法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质监法治的实现路径

    法律贵在执行。坚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基调,树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救济多位一体的质监大执法观念。建立健全质监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在各类执法领域中做到同事同果。恪守执法程序,完善执法程序,努力实现实体结果公正和程序过程公正的有机统一。加强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上下层级之间以及不同地域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恪守质监职业操守,利用行政手段加大对质监领域所涉私权利的保护是质监法治新时期面临的重大课题。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以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为己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计量称重欺诈、产品质量重大风险预警等制度,实现质监纠纷申诉、行政调解、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在质监执法中的纠纷预防化解体制。

    从法治意识到法治思维是质监法治的主观要求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无论是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还是“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改革发展,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现代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思维,是利与弊权衡的政治思维、成本与收益比较的经济思维、善与恶评价的道德思维和合法与非法的法治思维的综合体。四者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其中,法治思维是基础的根本的思维底线。

    倡导法治思维,其根本目的就在于在处理质监行政管理方方面面工作中,进行相应的政治思维、经济思维和道德思维取舍时,要进行合法性、权利义务、公平正义、责任后果和依法制权等法治思维节点的过滤,不得逾越合法性的根本底线。通过对法律知识、法制观念的积累和培养,使心存法律敬畏、健全法制心理和运用法治思维成为自觉。

    从事后纠错到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是法治质监的强力支撑

    强化对质监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其党内、人大、行政、司法、审计、社会和舆论的各种方式的监督,形成对质监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以增强质监合力和实效的外部保障,须臾不得偏废。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为质监打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实现从事后纠错到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上下功夫。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助推剂,优化对质监执法监督的内生环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依法界定质监权限,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向全社会公开质监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探索多种形式的法治方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编制严谨的机构三定方案,科学厘定创新监管新方式、探索监管新方法与怠政懒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界限,尽快化解监管职责履行难到位与监管方式不匹配、监管手段不丰富、监管保障不充分的矛盾。优化对质监监督的外部环境,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加强对市县两级市场监管机构的统一指导和协调。对市场监管的法律依据、执法流程和文书使用进行科学再造。加强中央与地方层面对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执法程序界定和裁量权限划分、执法信息平台对接和信息登统汇总等方面的协调。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完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真正实现行政处罚与刑罚无缝对接。

    上下齐心,其利断金。让我们全体质监人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质监法治建设,推动质量变革,增强质量优势,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出我们不懈的努力。(作者单位:河北省质监局办公室 赫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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